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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写个“新市民”,弄几个稿费花花,可寻思了好几天不知怎么写,遂拉倒了。拉倒了还不甘心,又将它的内涵与外延琢磨了一通,这一琢磨就犯了丑陋的中国人的毛病,对其定义的本身产生了疑问:什么叫“新市民”?是关于新一代市民的小说?还是关于老市民的新小说?若是前者,你指给我看看,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新一代市民?好,有文章很明确地指给你了:是有别于计划体制时代的市民阶层,比方打工妹、个体户、停薪留职搞承包或办公司的,以他们为主人公的小说,就是新市民小说了。可问题又来了:他今天打工,明天又不打了呢?他这个月停薪留职下了海,下个月又爬上来了呢?有的文章则指的是后者:你甭管他是老市民还是新市民,是打工妹还是工薪哥,只要是写城市生活而又在小说的形式上有所创新的,统统都叫新市民小说。还有的文章则强调价值观念的变化,比方“爱又如何”或“爱情错觉”……总之是莫衷一是,让人不得要领,定义了等于没定义。
还有什么新状态、新体验、新……,就更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在讲。
由此便想到,搞这些新花样干什么?是给读者作导读?还是不甘心文坛太寂寞,以此显得热闹些?
曾想到,有这些新提法比没有什么新提法还是要好些,至少说明我们的评论家没闲着,他在研究和思考些新问题。现在看来不对了,这些心血来潮的标新立异,只对他自己有用(研究出了新观点、新成果),而对创作者却实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喧嚣和鼓噪。你若认了真,只能将你的创作心态搞得浮躁紊乱。所以,我说一个清醒的创作者,还是少关心文坛本身发生了什么,而多关心生活和老百姓中发生了什么为好。同时,还要把老百姓的看法变成自己的看法,把大众的声音变成自己的声音。文学到底还是离民间、底层、弱小更贴近些。
写作又是一件非常个人的事情,越是个人的,就越是有风格和魅力的。不必非要跟谁归类不可。以在下的眼光看来,无法归类的作品才是好作品。某种作品的同类化、商标化,是创作走向制作、操作的结果,它的生命力差不多也该到头了。
“新……”多了,我们的创作显得老旧了。比方道德评判,就很为些新潮评论家所不耻,被视为原始、封闭、传统、层次低。可一个作家总得追求、向往、维护点什么吧?除了维护我们民族的美德,还该维护什么呢?看过几种“新……”的代表作,戏作如下定义看如何?
新体验:是作者把自己摆进去的报告或纪实文学。
新状态:是作者把写作过程也放进去的小说,他一边写着张三,一边告诉你写张三的时候作者自己在想什么、干什么,而又为何写张三而不写李四,为何这么写而不那么写。
新市民:写在城市生活的人(包括大学生、打工仔或妹)下海、帮外国人坑中国人、未婚同居、傍大款、转让情人、搞同性恋……总之是在那里胡啰啰儿的小说。而不写他们胡啰啰儿呢?则不叫新市民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