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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 正文 64.酒量

作者:江小夜爱吃糖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17-09-12 12:23:41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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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他的这种行为,很大程度的讨好了一众女性读者——谁不喜欢专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个货真价实的单身汉眼里, 唯一的感觉就是, 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肾宝。

    作为某点男主的孟寒凌当然不是基佬, 他有真心喜欢的妹子, 那是一个唤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岁拜入昆仑,原本资质平平,只不过是个泯然于众人间的外门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回,他被师兄设计去采一种药草,孟寒凌兜兜转转在山里找了大半天, 药草没找到,自己倒是晕头转向的找不着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 遇到魔兽妖兽那是天经地义,不遇上才叫不正常, 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难缠, 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开两条腿一路狂奔, 居然还真让他遇见了救星!

    千钧一发之际, 我们的白月光出场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作者对于林瑰的描写:年岁尚小却风华初成,轻纱掩面反而更添神秘灵动, 一双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 不沾一点人世尘寰。

    总之, 这是极好的一个妹子,白衣飘飘,仙气满满,冷若冰霜,堪称小龙女再世,可惜,被男主这手辣的给摧残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剑出鞘,三两下就秒杀了魔兽,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两行鼻血。白月光虽然看着冷,但是她心肠还是比较热的(只对男主热),见孟寒凌受伤,还主动带他去自己闭关静修的洞府疗伤。

    要不是此时男女主都还未成年,这一准是要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时他们两一个十五一个十四,做的事情简直不要太纯洁,我一直觉得这个作者蛮拼的,为了这点纯洁的爱情,甘心被拍无数板砖。

    白月光照顾了男主十天,什么仙丹妙药都不计成本的给男主用上,结果男主不仅伤好了,而且还连着突破了两级,一直从练气五层涨到了七层,虽然依旧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经伐髓过了啊!脏东西全给洗出来了,以后修炼绝对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时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内门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资质堪称千年不遇,被誉为整个昆仑的宝贝和未来。

    如此优秀,如此美丽的妹子当前,男主动心了,决定早恋了,但是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个是天上的月亮,一个是地上了烂泥塘。

    男主觉得,白月光是喜欢他的,就算不喜欢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实在太差劲,人家妹子无法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身边。

    于是乎,他决定自己跨过去。

    从此,孟寒凌爆发了!

    他觉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门生活简直就是在浪费生命!

    男主决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炼,终于,在两年之后,他十七岁那年,比武场上一战成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掌门破例收为弟子,羡煞旁人。

    不要说这件事情有多么多么不可思议,有多么多么不合规矩,什么叫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为了主角而改变的!

    孟寒凌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也终于能够接近昆仑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两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时间,但是好景不长,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兽屯于阶陛,魔族趁乱浑水摸鱼,不仅端掉了好几个较小的修仙门派,还大肆屠戮,残杀收集人类灵魂!

    作为修真界的王者,龙头老大的昆仑山,终于不能再作壁上观,昆仑高层开了几天的研讨会,终于决定派一些能力比较出众的小辈下山历练一番。长长见识杀杀魔族的同时,也救救百姓为门派博一点好名声。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刍狗。要不是这回魔族杀得太多,他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

    毕竟他们也不大看得上魔族。虽然魔族的确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觉得魔族就连刍狗都不如。

    我当时看的挺奇怪的,别的不说,昆仑的掌门修为不过出窍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长呢?人家还是个女的啊!修为保守估计都是分神啊!更别提魔族还有个不问世事的隐藏boss归墟,一出场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杀了一众小蚂蚱。

    当然,魔族也不是没有弊端。

    在魔界,他们分为三个级别。

    高级的魔族生来就是人形道体,不论是**抗摔打能力还是修炼天赋都是杠杠的,但是他们偏偏生育困难,基本上就是那种要么生不下来,要么生下来了孩子却耗干了母亲的精血,所以人数实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种比较低级的魔族,他们生来兽形,天赋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炼也能混个人形,他们唯一的好处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说也有几十个崽子,可谓是战场主力军,专门就是冲在最前面卖命的。

    而还有一个最低的级别,就是魔灵,一种连形体和意识都没有的小可怜,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划上等号,攻击力不强,一打就死,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魔灵是群居,以吸人精气为生,要真普天盖地的冲上来,也足够人烦恼的。

    而且,最主要的问题,魔族的灵气资源已经近乎于枯竭,如果不是他们都很有献身精神,每代总有那么几个强悍的长老宁愿牺牲自己来供给能源支撑魔界,魔界早就要毁了。

    前任的魔族族长怎么死的,就是为了支撑魔界而献身的。而新任族长晚菁,继位时仅仅百岁。这个年纪,在魔族中,基本就等于人族的十五六岁,都还没成年!

    魔界是个大烂摊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过百年时间,就将魔族从被修士追着打的局面扭转成了双方谁也不会轻易招惹谁。这一点听着好像很简单,但是真要做起来,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这样,魔界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低等魔物越来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创造了专门给自己的后裔居住的空间,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实在是无法容纳那么多低级魔兽与魔灵。

    曾经有长老忍无可忍的提议驱赶一些魔兽与魔灵,但是这也只是气头上一说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实到行动上,他们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向人界出手,争夺资源了。

    这种行为并不光彩,但是却已经是他们到现在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间就要塌,到时候简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剧。

    我从来不觉得我是什么好人,当初在看书的时候,我就觉得魔族并没有什么错,是作者不给人活路,逼着人家杀出一条血路,而现在,就连晚菁都成我娘了,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难我清楚,就是为了娘亲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将仇报!

    更何况,最终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个十有**是我爹,都已经和反派绑的死死的了,我哪里还有回头路?

    要么干掉主角,要么顺从剧情game over。这一笔账,只要是个人,大概都不会算错!

    只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紧了我的族长娘,疑惑的想,不对啊,原著里只是说魔族的族长和大祭司非常暧昧,没说他们已经连女儿都生下来了啊!

    我一惊,难不成,我居然是个bug?!

    雨如晦终于从那堆得好似小山一般的公务中抬起了头,依旧是没有表情的一张木头脸,淡漠的扫了我们一眼,目光在我的身上微微停顿了须臾后,他眯了眯眼睛,道:“林瑰?”

    我:“……”林瑰你妹!

    我原本以为我已经可以做到对这个名字免疫了,结果事实证明,我真是太高估我自己了!

    尼玛的我只要一听见这个短命白月光的名字就觉得全身一阵酸爽,恨不得拿块豆腐分分钟撞撞死自己算了!

    林贤见我默不作声,便以为我是见到雨如晦有些紧张,他将我往身后藏了藏,挡在我前边,替我答道:“是。小女便是唤作林瑰。瑰丽的瑰。”

    雨如晦道:“小女?她难道不是林长老的侄女么!”

    林贤面不改色的道:“伯父伯父,便如同父亲一般。既然在下弟弟与弟妹都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阿瑰自然就是在下的女儿。”

    雨如晦听了,便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却也在理。好了,我也不同你们多说废话了,此番唤你二人前来,是为了两桩事。第一,是先前林夫人擅自跳绝壁崖,我昆仑少不要举行一场祭典,敬告一番天地。第二,便是林瑰若要在昆仑——当然,林长老的侄女,是绝对不会放到外门的,但是即使是在内门,却也是个看资质的地方,择日不如撞日,不若就今天吧,在这归一殿中,测一测这孩子的天资,有本座作见证,只要不是废灵根,本座都保林长老的侄女能够拜个好师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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