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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便听“砰”地一声,屋顶窜出个人来,毓剑明尚未来得及瞧他相貌,陡又闻得一声巨响,身下的土地明显一颤,沙石、碎木、硝烟混合在一起,直冲半空,便像一头追着那人撕咬的怪兽。
安蓓儿吓得大声尖叫,掩耳伏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毓剑明经过短暂的惊惧之后,仰头望去,却不知何时,那人已稳稳的落在树上,双脚踩着树枝,兀自轻轻摇摆。他的穿着并不起眼,一副饱经沧桑的模样,尤其是那头如雪的白发,若不细看,还道是个垂暮的老人,最惹人注目的,无疑就是他手中那把镌满花纹的古剑了。
毓剑明脸上忽然现出兴奋的光泽,身体里的血几乎都已沸腾了,暗道:“该死,我当初得探子禀报,怎么竟没想到是他?他……他又为何来到这么荒凉的地方隐居?”
三名异族人见火雷子也伤他不得,哪还有留连之心?待到尘埃落定,早已打马驰出绿洲,逃之夭夭了。绿洲恢复了最初的静寂,静得好像什么都未曾发生过。安蓓儿瞪大了眼睛,长长的睫毛一瞬不瞬,望着树上的那个人,她已知道,这并非神灵显圣,自己切切实实遇到了一位身怀绝技的东方武者。
毓剑明长声而笑,朗声道:“白发如雪剑如神,尊驾应是叶天叶大侠?”那人双袖一招,飘然落地,毓剑明距他虽有数丈之远,却仍可清晰的感受到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那种浩然正气。他微微一笑,望着已成废墟的小屋出了会儿神。
毓剑明大喜,说道:“久仰侠名,可惜今日才得相见,恕毓某重伤在身,不便施礼。”
此人正是叶天,一年前他和欧阳菲菲在仙人关分手,从此天各一方,本拟相忘于江湖,但正如他自己所言,有些事情,终其一生也难以忘怀。叶天感念她的深情,同时也因这份爱的失去而惆怅不已,这块记载着他们无数欢乐的绿洲,于是成了他唯一想要投奔的地方。他在湖边搭了间小屋,在屋前开垦了一块菜地,隔段日子,他还要潜入永乐城,去地窖中背些尚未发霉的大米回来。日复一日,粗衣素食,虽然过得清苦,但是每天早晚对着朝阳和落日的时候,却时常有种往事如昨的温馨感觉。
可是现在,辛苦搭建的小屋也夷为了平地,对着一片废墟,叶天唇角不禁露出一抹苍凉,摇头叹了口气,在废墟中逡巡一遍,想要看看还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毓剑明没好气的道:“你不先问人有没有救,却先管东西有没有救,亏我还称你一声‘大侠’!”
叶天轩眉一扬,踱回到他身边,问道:“你怎么了?”毓剑明苦着脸道:“肋骨断了,动不得。”叶天伸出两根手指,在他胸前探了探,忽然变指为掌,猛力一推,只听毓剑明痛叫一声,汗珠霎时流满双颊。叶天却全不理会他的痛苦,转过身继续拾掇碎物,道:“没事了,这几天你不要乱动,很快会好。”毓剑明呼呼喘着粗气,道:“多……多谢……”叶天仍旧不理,只是还能用的东西实在太少,也没什么可捡的,他索性坐到湖边,望着湖水,沉静得就像一块石头。经过了许多的悲欢变故,看透了人世间的冷暖炎凉,他已渐渐把自己沉淀成了一个淡泊的人。这一年中,他不断领悟着李云开“大风铁叶”的道理,武功精进的同时,也拥有了一颗平常心。
毓剑明见他是个闷葫芦,好生没趣,暗想:“江湖上的绝顶高手都这么古怪吗?”歇了一会儿,忍不住又道:“你还打算在这过一辈子?岂不枉废了一身惊人武功,据说一年前夏军进攻仙人关,便是你想出的‘焚沙照影’之计,唬退我二十万大军,智谋和勇气令人钦佩!可惜你不是党项人,我倒不指望你能为大夏国效力,但若行走江湖,未必不可成就一番霸业。”
安蓓儿认真的听着,挺直的鼻尖在阳光下闪闪生辉,看上去十分专注,她会说生涩的汉话,更能听懂他们的任何语言。
叶天淡淡的道:“你是西夏人?”毓剑明道:“大夏国御前护卫官毓剑明。”叶天终于转回头,仔细看了看他,想起西夏对大宋一直以来的虎视眈眈,想起一年前险些便和群雄葬送在西夏铁骑的马蹄之下,而如今,自己却救了一个西夏人,想到这,心中顿生感慨:“各国之间若都能这样和睦相处,安居乐业,那该多好!”
毓剑明不知他心中所想,只道他对自己的身份不屑,“哼”了一声道:“党项人与汉人,不过是种族的差异,莫道汉人就有多么尊贵,多么正义,党项也不乏胸怀坦荡,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他原本中气充沛,最后那句话说得更是铿锵,便觉胸口一痛,不由得皱了皱眉。
叶天点头赞道:“此话是不错的,只惜各国君主不肯安份,以致烽烟四起,战祸连连。”毓剑明撇一撇嘴,本想反驳,但碍于刚刚被叶天所救,不好争得面红耳赤,便又忍住,转而望向安蓓儿,笑道:“安蓓儿姑娘,你见到的真是‘亡灵之神’?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安蓓儿眼中登又闪过兴奋、虔诚的光彩,双手抱于胸前,望着天空道:“感谢神灵的指引,我很快便会找到父亲了,是神灵让我看到了父亲的葬身之所,虽然我不知那是什么地方,但我能够找到,而且神灵告诉我,当我走到那个地方时,会出现一座无字石碑,父亲就埋在下面的沙土中。”
叶天心念一动:“莫非她就是到沙漠寻找父亲的那位姑娘?”此时的安蓓儿脸上满是幸福的红晕,她的睫毛很长,而且微翘,皮肤白嫩得就像一汪水,棕黄色的头发虽显凌乱,却另有种异域风情,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美丽的小姑娘。
叶天的这块沙洲虽偏离正道,偶尔却也有路过的商旅在此歇脚,所以他听过安蓓儿孤身寻父的传言。只是经历过骷髅塔、勾魂画等等风波的他,再不相信这些荒诞的谣传,听过之后,一笑了之,甚至忘了今天就是安蓓儿与神灵相会的日子,距离如此之近,竟没有赶去永乐城瞧个热闹。
毓剑明却与叶天不同,他亲身体验到了那种神奇,放眼西夏,也只有瞽目星君的武功在他之上,然而在“亡灵之神”面前,任你有天大的本领也无处施展,他至今也想不通,当时为何突然失去了内息?安蓓儿的话虽然更加荒唐,但现在他不敢肯定奇迹绝不会发生。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反而更希望亲眼目睹这一奇迹,于是说道:“你一个小姑娘,独自在沙漠行走很危险,何况那三个家伙也不会甘休,等几天我能走动了,和你一起去吧。”
安蓓儿笑道:“你救了我,我当然也不会丢下你,‘亡灵之神’已允许父亲复活,迟一天早一天也没什么分别。”
叶天听他们一唱一和,说得像模像样,也不禁兴致渐浓,插言道:“你们真的相信死人可以复活?小姑娘,你所见到的不是幻象吗?”
安蓓儿面色一寒,斥道:“胡说,你可以不相信我们,但不能亵渎神灵!”
毓剑明道:“这世上原有很多事无法想象,但神灵显圣还是初次得见,如果你当时在场,也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当下又把自己的所见所历讲了一遍。叶天听罢,虽无法理解,却仍不肯相信,淡淡的道:“装神弄鬼的人多了,算不得稀奇。”毓剑明气结道:“在我靠近‘亡灵之神’的刹那功力尽失,这又如何解释?难道你认为我跟安蓓儿在合伙说谎?”
叶天摇了摇头,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当然没必要合伙来骗他,只是这其中的诡诈,他们谁也想不到罢了。安蓓儿淡蓝色的眼中浮动着怒意,笔直地瞪向叶天,“你不妨随我们一同上路,找到了我的父亲,看你还有何话说?”叶天淡淡一笑,道:“再说吧。”其实他对这件事充满了好奇,很想随他们去看个究竟,但在彼此尚未熟悉的情况下,自也不便轻易应允。
毓剑明忽然问道:“安蓓儿,你认得那三个人吗?”
安蓓儿点头道:“他们是舍木颂·迪尼的薛西斯,卷胡子的叫作萨里,挂着五把刀的叫蒙托,长头发的叫塔伊,大概是前来膜拜神灵的。”毓剑明奇道:“薛西斯?舍木颂迪尼?”安蓓儿道:“是的,用你们中国的话说,‘薛西斯’即是武士,‘舍木颂’是太阳,而‘迪尼’是教会的意思,在阿拔斯的教会中,太阳神教是最大的一个,因为尊崇舍木颂和巴哈,所以取了这个教名。”老实说,她的汉话并不流畅,声音轻而且缓,甚至略微显得口吃,情急之下,总要蹦出几个阿拉伯词语。顿了一顿,她又解释道:“‘巴哈’就是光明。”
毓剑明忍笑道:“‘亡灵之神’告诉你的秘密,莫非与太阳神教有关?”安蓓儿道:“不是,那个秘密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运,他们只是怀疑神给了我启示,所以一定要问。”
“一个国家的命运?”毓剑明奇道:“你的国家?”安蓓儿郑重的道:“不是,我不能说,否则‘亡灵之神’会收回我父亲的生命,请你不要再问了。”毓剑明虽满腹疑惑,但总不能像太阳神教武士那样强行逼问,心想:“却也奇怪,‘亡灵之神’既然不准她对外宣布,却为何要把秘密告诉她?又是什么样的秘密会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命运?哼,想必与我们大夏国无关,我又急什么?先养好了伤,找到她父亲再说,倘若她父亲能起死复生,那‘亡灵之神’倒真有些门道了。”
三人各有所思,暂时沉默下来。叶天忽然起身,牵过毓剑明的大宛马,道:“借你的马用用。”毓剑明笑道:“你若喜欢,送给你都可以。”叶天微微一笑,并不多言,上马驰出绿洲。望着烟尘围裹中的叶天,毓剑明出了会儿神,心下叹道:“这样一位绝世高手,却埋没在荒沙衰草之间,实在可惜。”
安蓓儿蹲在湖边,梳洗一番,将棕黄色的长发扎成个麻花辫子,看上去清爽了许多。毓剑明暗笑:“天下的女孩子大抵如此,无论何时何地,最注重的永远是自己的外貌。”却见她对着朝阳盘膝端坐,闭上眼睛,双手握住脚尖,纤腰像柳条般弯折下去,直到额头触到双足,便再也不动了。毓剑明啧啧称奇:“莫非她在练什么功夫?这种奇怪的姿势却闻所未闻,在永乐城遇险时,她分明就是个不会武功的人呀。”
这时的安蓓儿就像老僧入定,衣裳被风吹得猎猎飞舞,整个人却是静止的,身体的曲线十分柔和,仿佛没有一根骨头。毓剑明对这名异族少女充满了好奇,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她。
半晌之后,安蓓儿仍没有动,毓剑明看得眼也酸了,却瞧不出个名堂,四下望望,心道:“这地方虽然有树有草,比之风光旖旎的中原却还不知差了多少倍,他怎么会选在此地隐居?如今聊以栖身的房子也被炸了,何不趁此机会邀他去兴庆走走,皇上若能许以高官厚禄,未必便不能把他留下。”转念一想,又觉自己的想法实在可笑,为了大宋安危,叶天命都肯舍,高官厚禄再是诱人,难道比生命还宝贵吗?想到自己的皇帝,毓剑明心底又是一片苦涩,他也知道,乾顺天性懦弱,并不是个野心勃勃的雄主,长此下去,西夏迟早会沦为辽、金的盘中之餐。
这时他瞥见安蓓儿缓缓挺身,双手合十,睁眼望向朝阳,阳光便像水一样流遍她全身,使得那张白皙且富有弹性的脸庞愈显娇媚。毓剑明心里嘀咕:“练完了吗?”中原武学的内功修炼,大都以一个周天来计算,即丹田中的内息在人体周身经络运转一遍,没有半个时辰绝不可能完成,按这个时间来说,安蓓儿显然不够。“也许阿拉伯与中国在武学方面有所不同?”毓剑明满腹狐疑,又关注起她的一举一动。
安蓓儿身体微斜,双手举至颌下,就好像在对着太阳膜拜。接着她缓缓站起来,反复做了几次深呼吸,上身倾斜,左腿慢慢向后抬起,直到脚跟抵到后颈,才反臂抓住,看那弱不禁风的样子,仿佛随时都可能摔进湖里。毓剑明兴致勃勃的看了半天,每隔一会儿,安蓓儿都变换一种姿势,那都是毓剑明在中国武术中从未见过的,给他的感觉,安蓓儿身体好像能演化出各种形状,而且随意自如。
毓剑明躺了这么久,难免四肢酸麻,便双手撑地,小心翼翼的坐起来。安蓓儿练功结束,像朵轻云一样飘到他身边,笑问:“你是不是奇怪我在做什么?”毓剑明点头承认:“奇怪之至。”安蓓儿额头、鼻尖全是细密的汗珠,表情却轻松愉快,说道:“这是瑜珈,修炼身体的柔韧性及心的清净,虽不如你们中国武术那么厉害,但也自有奇异之处,在永乐城我便是以此逃脱萨里魔爪的。”
毓剑明回想着当时的情景,不禁由衷赞叹,以他的眼力,当时竟也不知安蓓儿是如何脱身的。随着太阳逐渐升高,空气变成了上下翻滚的热浪,拍打着毓剑明,为了少吃些苦头,他在安蓓儿的帮助下,勉强移到树荫处。
毓剑明目光飘忽,望向深邃幽远的沙漠,自语道:“这家伙干什么去了,半晌还没回来?”安蓓儿嘴唇微翘,道:“我不喜欢那个人,他对神灵没有半点敬意,一副清高孤傲的样子。”毓剑明笑道:“如果你知道了关于他的那些故事,就一定不会这么想,任何人经历了他那些苦难,心都会变老。”安蓓儿淡蓝色的眼睛闪了一闪,垂下头,陷入深思中。
这时马蹄响起,叶天骑着大宛马,驮着一袋米、两口锅,还拖了顶帐篷回来。毓剑明笑道:“还要这些劳什子干吗?过几日便随我们一同去寻找安蓓儿的父亲吧。”叶天一件件丢在地上,慢条斯理的道:“不论去哪里,都要先把肚子添饱再说。”他麻利的支起帐篷,然后去湖边淘了米,用石块垒成两个炉子,烧火煮饭。
看一个大男人干这种活,安蓓儿有些过意不去,上前道:“让我来吧。”叶天也不推辞,到湖里摸了两条鱼,交给安蓓儿炖汤。望着那娇小而忙碌的背影,叶天又想起了欧阳菲菲,心底凄然一叹:“一年了,她或许已经把我忘记了吧?”
“不管怎样,欧阳菲菲是出于对你的喜欢,并希望你也能如她一样,这本身没有错,要怪也只能怪她爱火焚心,用错了手段。”每想起岳如钩这句话,叶天便不胜唏嘘,他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思考,渐渐的,他发觉自己对欧阳菲菲的爱,远不如她对自己来得热切。瀚海茫茫,充满了未知的凶险,欧阳菲菲其实是在拿生命换取他的爱!而在当时,他却只想着欧阳菲菲的欺骗,缺少了一份应有的宽容。不管怎样,往事只堪追忆,当他惊觉自己对欧阳菲菲的思念日甚一日的时候,却很难回首了,一年之后,她的心是否另有所属,甚至已经嫁人?叶天皆无所知。现在,他只想这么安安静静、与世无争的活着,用一颗沧桑的心,来坚守这一份淡泊。
饭菜做好了,安蓓儿揭开锅,鱼香随着热气蒸腾而出,毓剑明大赞道:“安蓓儿姑娘竟还有这样高明的厨艺,闻到香味,口水便流下来了。”得他夸奖,安蓓儿满心欢喜,抿嘴笑道:“小时候常给父亲烧菜吃,慢慢便学会了,不过我们每天都吃玉米饼,米饭倒是少见。”
三人围着两口锅饱餐一顿,整个下午又是在闲话中度过,安蓓儿说起她的家乡穆瓦法吉亚城,脸上洋溢着幸福,看得出来,她对自己的家乡无比热爱。经她绘声绘色的描述,叶天和毓剑明便如身临其境,不由得对那充满异域风情的地方渐生向往之心。可是后来,安蓓儿说到阿拔斯王朝,说到残暴的哈里发,苦难的奴隶,眼中却又充满了怒火,便好像她跟阿拔斯王朝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