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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啸洋慢悠悠的走着,夜晚的凉风吹在脸上,清散了火锅的热气,很舒适。
“喂!你等一下!”林啸洋听到从身后传来的喊声,他没在意,继续往前走。
过了一会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大,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林啸洋惊讶的回过头,“我叫你你怎么不停啊?害我多跑了这么多路。”一个黑发少年气喘吁吁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金黄色的眸子让林啸洋看呆了。
男孩皱皱眉,伸手在林啸洋眼前挥了挥,不满的说,“喂!你看什么呢?”林啸洋回过神来,眨眨眼,老老实实的回答,“看你的眼睛,是金色的。”
听到他的话,男孩漂亮的大眼睛瞪的更大了,“完了完了,变成人形太仓促,竟然忘了戴美瞳!”辰末后悔不已,林啸洋又接着说,“很漂亮!你是混血吗?”
辰末愣了愣,这人别是个傻子吧?你见过混血有金眼睛的?不过他可不会傻乎乎的反驳,正好顺着台阶下,“呃……对!我是混血。”
林啸洋点点头,“哦,那……你找我有事?”
辰末不知道该怎么说,本来他以为有那个铃铛的人应该能看出来自己的身份才对,可是眼前这人怎么一脸傻乎乎的?难不成是我搞错了?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啊,声音也的确从这个方向传来的,他跑过来的速度很快,没可能搞错啊!
与此同时林啸洋心里也在暗想这人不会是个傻的吧?叫住别人然后自己发呆?嘴里还嘀咕着什么,林啸洋打了个哆嗦,吃火锅吃了一身汗,现在冷风一吹感觉有点凉了。
他推推黑发男孩,“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啊?”
辰末这才回过神来,他看着林啸洋咬了咬牙,下了好大的决心,“你家在哪?”“啊?”“我没地方去了,能不能先收留我一阵?等我找到房子就搬走。”边说边用漂亮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林啸洋。
有人曾说,人类征服了世界,猫咪靠征服人类征服了世界,大部分人类都受不了萌萌的小动物,猫咪更是能让自称为万物之主的人类心甘情愿的沦落为铲屎官。而且它们仅仅只是用了点小手段,就能让人服服贴贴的。
一个眼神、软糯的喵喵叫几声、用头柔顺的蹭蹭你的裤脚、在地上露出肚皮打个滚,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吃这一套。
林啸洋显然不属于另类的百分之二十,他屈服了,莫名其妙的带着个陌生男孩回了万事屋,他怎么觉得这个场景好像似曾相识呢?(小叫花子。)
辰末满意的挑了挑嘴角,忍住想舔爪子的冲动,跟着林啸洋走。
他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这些白痴人类只要对他们叫几声,眨眨眼,他们就会激动的不得了,听话的任由摆布。
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高贵的九尾猫要帮助白痴人类完成那些无聊的愿望。
想到这他叹了口气,感伤自己的悲惨使命。林啸洋看他一眼,“冷吗?”辰末回过神,“不冷。”“哦。”
气氛有点尴尬,林啸洋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有点后悔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热就同意带男孩回家了,可是已经答应人家也不好再拒绝吧!
辰末倒是无所谓,他本来就不擅长也不屑于和人类打交道,不到必要时刻,他甚至都不会化成人形。所以他现在很不习惯自己的新形态,超级想舔爪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