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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沙城,凝月宫。
凝月宫外挂着的红绫绸子还没有撤走,风一起,红色的绸子就顺风飞扬,半边天便都被一种喜庆的红色遮住。事实上,除了凝月宫外,楚王朝的整座王宫都被这样的红色覆盖。这样的装饰只是因为大喜,而今日,便是世子宇和太尉家的小姐周安洛订婚后的十日。
“安洛的箜篌可是越吹越好呢,”曾经的乐颐馆的老板,如今的王后陆夫人不由得赞叹,“小小年纪,可是吹的曲子里却有灵魂,让我以为是一名暮年的老者在高歌。”
这首名为「壮士引」的曲子原本并不适合喜庆,曲子说的是一名老军人在迟暮之年重新拾起了武器赶赴战场的故事。因为这样的情节,所以曲子里总是充斥着一种高昂悠长的激情,对于技法的要求当然也是最高的。
“宇儿的琴声也不错。看来他们俩是天生的一对。”项巍并不精通音律,不过却听得十分开心。他注视着坐在一张古琴之后的世子宇,眼睛里都是深深的怜爱。
“宇儿的琴有味道,技法只能算生疏,但是男儿的志向是在远方,他的手更适合刀剑。”陆夫人对自己的孩子也夸赞了两句,“可是你又懂什么呢?明明听不懂,还装作大师的模样。”
言毕,陆夫人故作嗔怒地白了项巍一眼。
“是是,夫人说得对。可是我不懂音律,却娶了最懂音律的你呢,谁还能忘记当年的情景,各个王朝的才俊都感到乐颐馆里,只为听上陆姬的一曲呢。”项巍哈哈一笑,想到了当年的场景,于是很有满足感地灌上了一大口菊花台酒。
“父上,时候不早了,我和安洛就告退了。”项宇早已习惯了软卧之上父母的打情骂俏,他懒洋洋地说完,便放下了琴起身。只有当他看到了周安洛那绯红的脸色时,嘴角才露出了坏坏的笑。
毕竟已经订婚,正式的大婚也就只待一年后项宇年满十岁便可。项宇早熟,周安洛又年长三岁,于是数日之前,他们就已经行过周公之礼,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夫妻了。
一想到等会儿在寝宫的缠绵和疯狂,项宇便再也忍不住,直接拉起了周安洛的手,丝毫不理会父上的意思,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凝月宫。
“这孩子,还算学过礼的呢。越来越没规矩了。”陆夫人看着儿子的背影,似是责怪,实则疼爱地抱怨。
“孩子大了嘛,我要是这么大的时候,见到安洛这样的美人,眼睛估计都看直了!”
“你敢!”
“只是一个比喻而已,夫人何必连孩子的醋都吃呢……”项巍讨好似地拉过了陆夫人的手,轻轻地按摩起那一根根玉指来。
“我说,赢儿也走了一月有余了吧,听说你又让人把他的寝宫修好了?”不知道为什么,陆夫人突然淡淡地提起了这一茬。
“你是知道的,”项巍的声音突然地变得低沉起来,他的脸色前所未有的严肃,“我废黜他的时候,就把一切的爱都给予了宇儿,就像我把王朝的未来交给了宇儿一样。他是我的儿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但是现在去了远方,跟随一个伴当去修武的门派,他的生死,他的将来的一切,我都是不在乎,也不挂欠的。我修宫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王宫之内,不容废墟。兆头不好,仅此而已。”
“你以前是最爱他的吧?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孩子的一句玩笑话就攻伐齐王朝数年。这一切都只是因为那个女人是么?她那样对你,因此你便把恨发泄到她的儿子身上。其实你最放不开也忘不了的,还是那个女人是么?”陆夫人的声音带着点哭腔,又有些不满,委屈都写在她的脸上,她就像是个闺中的小姑娘一样,因为这一点儿情丝变得无比惆怅。
“不。”项巍斩钉截铁地否定了,“只不过这么多年,我看穿了这个儿子。我起初的确是最疼爱他,可是他的性情,却越来越让我不喜。”
“性情?”陆夫人睁大眼,看着身畔的这位男人。
“弓马骑射,将军都评定样样拔尖。诗书礼仪,他能让礼官都觉得惊喜。可是我却看穿了他,他的本性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知道如何反抗,他只知道默默承受。哪怕他长着尖牙和利爪,可他却仍旧只是一头羊圈里的绵羊,当狼来了咬破它的喉咙时,它也只是默默地无辜地看着敌人的眼睛而已。楚王朝不需要这样的王上,我需要的是超越我的人。宇儿就不一样,他有些坏,骨子里阴冷,但是他有决心,又有勇气,这才是我爱的人,这才是我的继承人。”
项巍说完,久久地叹了一口气。
“他是我的儿子,却不能继承我,这样悲哀的事,我当然感到愤怒。”
一片虚无似的黑暗里。
项赢睁大了眼睛,却依然什么都看不见。时间在这儿已经没有了意义,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进入那洞穴走了多久,空间的概念在这儿也说不通,他的脚下平坦,没有一点点磕磕绊绊,无论他怎么走,感觉都是一样的,似乎他就走在一条大道上,而这条大道永远都没有尽头。
项赢使劲地嗅着鼻子,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嗅觉,在横沙城里的时候,他能隔着五个街区闻到臭干子的香味。可是现在他只闻到了一种湿冷的气味,这种感觉让他想起了下雨天的麓谷,他看着雨水顺着竹帘流下,而他挂在竹帘旁的蓑衣永远都不会干。
这儿也没有一点儿声音。起先还能够听到风声在洞口呼啸的声音,就像是猛虎一样。可是渐渐的便再也没有了旁声,整个世界都陷入了寂静,就连他走的步子也都没有一点儿声音。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直到走到有些饥饿了,项赢这才停了下来。他犹豫了一小会儿,才从大氅之下摩挲出了一块火石,和一盏从麓谷起就跟着他的青铜油灯。
灯油不多,也不知道还会要在这儿待多久,于是项赢一直都没舍得。可是现在非常关键,他感觉必须要进食,否则他再也没有力气重复这样单调和孤独的行走了。
细小的火花在灯芯上迸裂,那一瞬的光明,让项赢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
油灯立刻照亮了这个世界,就像一直以来的那样,只不过在麓谷竹楼的时候,油灯照亮的只是那一张竹席和一卷古籍里的世界。
”这……是?!”
项赢呆呆地看着油灯照亮的一切,他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再也说不出话来。他大口地呼吸着,感受到的却只是恐惧。
目力可及,满地都是森白的骨头。长条的四肢,圆形的头颅,数不尽的骨头在他的脚下层层叠叠,让他竟然看不到地面。项赢十分奇怪,觉得为什么脚踏上去却感觉不到这些骨头的锋芒,于是他缓缓蹲下,伸出了手。
他摸到了一手的冰凉,和那些骨头表面粗糙的斑驳。
就在他的脚边,那儿有一个骷髅头。他看了看,这头颅并不大,大概也是和他一样是一个还在少年的人。一只蝎子似乎被这灯光惊动,于是不耐烦地甩了下尾巴,从一个眼眶钻到了嘴腔里。
项赢举起了油灯向前走了几步,这个时候他才感受到了脚下的变化,这些骨头蓬松酥软,在他的脚步下灰飞烟灭。
这是多少尸体的残骸?
项赢惊骇地计算着,他只是大概地数着那些能够看到的头颅骨,数着数着他就不计数了,因为实在太多,到了最后,他只能按照区域估计。这儿的尸体至少上万,这简直已经不能称作禁地了,这么多人都无奈长眠的地方,只能被称作战场!
项赢发了疯似地挥舞油灯,可是他看不到石壁,也看不到前方的路。只有骨头铺成的地面,就像是一片亡者的海。
项赢想要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牦牛肉干来,可是手却忍不住颤抖,都差点失手掉到骨头中。他心底里知道,现在一定要鼓足勇气,镇定下来,吃饱了再另作打算。可是他已经无法故作镇静了,他就是一个慌乱的孩子,不知道如何是好。在父上,在劫琰,在那个竹轶,甚至在小波儿,在一切人面前的样子,他都是装出来的。当他看似倔强,看似勇敢的时候,他自己心里也是空洞洞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结果。可是他每次都想要赌一赌,反正赌输了也不会有什么后果,他毕竟还是楚王朝的王子。可是在这儿,没有人会看重他的身份。他后悔赌气似地走到这样的地方来。
何必故作勇敢呢,本来就只是一个懦弱的人啊。
他的记忆又定格在了那一刻,当初知道母上逝去以后,他哭到泪干地扶着灵柩,那种苍白无力的感觉,让他又开始低低地啜泣着。他把油灯扔到了骨头堆里,根本不记得应该要吹灭油灯。
终于,他停止了哭泣。他擦了擦还沾着泪水的脸,便生硬地咬起了肉干来。他又把油灯抓在了手里,在那摇曳的灯光即将熄灭的时候,一口吹灭。
要做个饱死鬼。
项赢这时候还记得小波儿曾经给自己讲过的关于市井的传说。饿着肚子死掉的人都只能进入炼狱,这就是为什么死刑犯都要吃饱最后一顿,战士都会把干粮留在最后一战之前。
吃着吃着,项赢似乎感到了一点儿暖意。他站起身来,又拍了拍自己身上粘上的骨屑。
“真的是……越来越没有意思了啊。”
在那无尽的黑暗深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叹息。而这声叹息,似乎等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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