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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有少室山有太室山,两山各有三十六峰,峰峰秀美。卓剑锋,因其形状似剑而命名,有诗曰“一峰卓立列嵩中,紫气腾腾射斗虹。昨夜洞宾经过此,却遗长剑倚崆峒”。
卓剑峰是大夫子的地盘。
大夫子说,书院不大,但任凭你是天纵奇才也罢,修学狂人也罢,总有你未闻的知识,学不完的“术”。就像庄子所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所以说,无涯台,取名无涯,不是让你永远去学习的,而是让你明白,学海是无涯的,学而用之才是正道。
当然,你也可以不喜欢这许多,有自己的爱好,不管你喜欢什么,书院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你。这其中有一项,不管你喜不喜欢,都必须修学,就是武术。无论你认为自己有多聪明,有多有钱,家族势力有多大,身边的护卫有多厉害,手里的武器有多先进,这一切都是在外的,通通不能保证自己永远活得好好的。命,是发挥自己一切才能的根本,只有学在自己手里的保命手段,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武术,是书院的必修课。
大夫子会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条件,传授一套独一无二的武艺。
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轮到残荷精舍。
卯时刚过,太阳刚刚露头,马浪尘就登上卓剑峰,封顶绿树成荫,有巨石当中,石头上坐着一位中年人,相貌英俊不凡。
“登上山顶我为峰。”这是马浪尘看到大夫子时,心里唯一的感觉。
“你来了!”大夫子睁开眼说到。
“是!”马浪尘恭敬道。
“说说你都学过什么武术,爱好是什么。”大夫子问。
“小子我七岁之时,被师父看中,至今学艺十一年。家师兴趣广泛,涉猎极广,因此小子所学极其博杂。”马浪尘老老实实回答。
“我看你腰畔有刀,尽你所学,我看看。”大夫子道。
“请夫子指正。”马浪尘话音落地,便舞起一片刀光。
渐渐可以看出,马浪尘的刀法,并不是纯粹的刀法。时而有刀法的狂放,时而有剑法的柔腻,时而似马上大槊御马乘风,时而又有长枪所向披靡,间或是吴钩的诡异,又有匕首的偷袭……林林总总,竟然有三十六种兵器之多。他的最后一刀,简单,直接,朴素,却似将之前的三十六种兵器,三十六种功法圆融无碍的融合在一起,完美地挥出。
“擦!”一声清响,之前大夫子坐着的大石头,被劈成两爿,切面光滑如镜。
“好,好一个化繁就简!”大夫子称赞道,“不过,你的刀法确实够杂的。我从中看到了狂狼刀法,柔水剑法,乘风大槊,霹雳雷枪,鹰傲吴钩等等三十六种上等武学,七种精妙身法。如果是你我相搏,你还会有更多的后招。你的师父是百里老头儿吧?”
“您怎么知道?”马浪尘疑惑道。
“嘿嘿,你刀法的第七刀,第十三刀,以及第二十一刀所用的身法,这三招你虽然都是昙花一现般一闪而过且都用了半招,但是,我还是看出来了,第七刀,名曰君子不器,是‘儒冠不误身’剑法中的一式;第十三刀的涅槃何处,是‘佛陀大悲心’指法中化出来的;第二十一刀所用的身法是逍遥游。我说的可有错?”大夫子说道。
“夫子慧眼如炬。”马浪尘说。
“这三种功夫,都是百里老头儿所创。百里老头儿少年学儒,后来却讨厌儒家,说自古儒冠多误身,不过儒家还是有一些可取之处的,百里老头儿选《论语》中十三句,创作了十三招剑法,名曰儒冠不误身剑法,聊以自慰。百里老头儿中年学佛,说佛法劝善世人,佛陀有大慈悲心,虽然对世人消极了些,大悲心到还是可取的,于是,创出三十六大悲心指法。逍遥游身法就不必说了,百里老头儿性情潇洒不羁,现在想必逍遥游天下呢吧!”大夫子一下说了这么多,跟马浪尘师父的事迹一模一样。
“自从五胡乱华之后,两百多年了,这次是书院新一次的出世。这两百多年,书院虽然隐世而居,却也不在不停的培养人才。百里老头儿是在我之前的一代大夫子,说起来也是我的授业恩师之一。他老人家喜欢被人称之为百里老头儿,他老人家的三大爱好:喝酒、骂儒、瞎折腾,若有美酒故,后者皆可抛。哈哈哈……”
“师父他老人家原来还有这等因缘。”马浪尘说,“不过,他老人家教徒弟却也忒敷衍了事了。这所有的武术,从没有教过整套,都是七零八落的。唉……”
“不,你错了。”大夫子说,“百里老头儿做事,能够简单的,从不复杂化,能够省力的,从不费力做。他老人家教你的招术,往往都是化繁就简后,最为有用的招术。其实,他最想教你的是最后一招,化繁就简,还有另外一招,叫:身前三尺。化繁就简,你已经勉强达到;但身前三尺,你尚未领悟。”
“身前三尺是什么意思?”
“身前三尺,自成世界。即使有万剑加身,也片剑不能入身前三尺的世界里。”大夫子说。
“师父他老人家没有说过。不过,如果这样的话,一次需要劈出多少刀?万剑加身,至少需要一万刀,不,一万零一刀,一万刀挡剑,还需要一刀制敌。”
“你说的没错。这身前三尺,就让我教给你吧。若要炼成身前三尺,必须从这套刀法开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套刀法,我称之为:不漏。”大夫子说完,身影消失,带走了马浪尘手里的刀。
继而,马浪尘看见大夫子出现在大石头上,只见大夫子全身三尺的范围内,全是刀影,似乎一个刀尖组成的一个圆球,根本看不见他的人,渐渐地,刀尖似乎越来越少,因为他的身影越来越清楚,直至最后,已经看不见一个刀尖,可给人的感觉是,只要一有东西靠近他的身前三尺,哪怕是小到一只蚊子,哪怕是快到一道光,只要靠近身前三尺范围,就一定会被击落。
马浪尘想到此,截断一根发丝,灌输内力,以“飘雪”手法,飞了过去。记得当年马浪尘跟百里不凡在飞雪亭饮酒,当时正值初雪,轻柔的雪花一片片飘落,打着旋儿落入杯中,百里不凡说:“当今的暗器手法,秘诀都有一个,就是快。速度越快,别人就越不容易躲开。快,也有一个弊端,越快,引发的震荡就会越大,这对于一个高手来说,这种震荡无疑于警钟。如果暗器能够像飘落的雪花般,轻柔,无声,又没有轨迹可循,那就是高手的噩梦了。”说罢,百里不凡将半杯残酒混着半杯残雪一饮而尽。之后,百里不凡在雪中观察、思索、演练三天三夜,终于自创“飘雪”手法,不论是铜钱,还是石块,或者钢针,都能无声无息,不快不慢,又无轨无迹地飞出,直指目标。当然,这种暗器有一个缺点,如果大白天,在一个明眼人的面前发出,一般的高手看得真切,但不一定能抓得住,却能避得开。作为一种暗器,都是暗中而发,这个缺点也就马马虎虎遮蔽过去。
那一段头发本来就轻柔,灌输了内力也不能远及,若能击中,最多刺入身体半寸。马浪尘的目的只是想试试大夫子这套刀法的精妙。
这段头发本是偷袭,又无声无息,不快不慢,无轨无迹地刺向大夫子。就当断发进入大夫子身前三尺的时候,一片刀芒闪过,马浪尘看得真切,那一刀的刀尖正好劈中断发前段发尖之处。断发并没有被斩断,而是由于刀劈出的速度太快,与空气摩擦产生的热量,将断发烫地卷曲而落地,被一阵山风吹走了。
“大夫子,这套刀法也太邪乎点吧?如何才能练成?”马浪尘太激动了。
“从现在开始,你一天至少要挥刀一万次,一年即可小成,三年便可大成,看你的资质,四年之后离开书院的时候,你勉强能够达到我现在的程度,如果那时候你没有达到这个程度,你就不可能进步了。”大夫子说道。
“这么多?”
“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天才,天才都是苦练出来的。”
若想人前牛逼,必须背后苦逼。
“若是每天挥刀十万次呢?”
“五年小成,十年大成,永远不可能达到我现在的程度。”
“我加倍努力,反倒不可能成就?”
“没错,所谓欲速则不达。”
“您老说地有道理。练刀需要苦练,又不能死练。再说了,也不能每天只练刀,不干别的了。好,一天一万次挥刀,我会坚持!”
“现在一一给你分解一下这套刀法的秘诀……”
第二个去的是华君儒。
“白衣胜初雪,君子剑同方。哈哈,你们残荷精舍还是很有个性的嘛。既然你手持同方剑,我就教你一套剑法,叫做:士不可以不弘毅。这七字真言其实便是七种剑法。”大夫子傲立封顶,对华君儒说,“你有君子气,这七字真言便有七种不同的势。且看我为你演练……”
“多谢夫子!”
赵雷歌到达卓剑峰的时候,大夫子捻着胡须绕着赵雷歌三匝而止。说:“好一副马上战将的材料,怎么那么小气?力气就是来用的,即使不用也留不住,攒不住。回头到洛阳城买战马,打造一杆大槊,哼哼,老夫战阵千场,挑战天下高手,独创两套槊法:江湖笑歌槊法和城下怒螭槊法。江湖笑歌传给了高敖曹,城下怒螭就传给你吧!不过今天,把你的七寸钢拿出来,教你一套刺杀的功夫,名曰:专诸之刺。好了,你跟我来!”
说着,大夫子带着赵雷歌进了林子。
“你觉得暗杀之法什么最重要?”
“暗杀之法,目的是杀,手段是暗。先暗后杀。首要是暗,不过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就是搞掉敌人的头。”赵雷歌回答。
“明白就好。”两人消失在林中。
“既然你那么喜欢书法,那就教你一套与书法相关的功夫,我称之为:十四笔。”大夫子因材施教,教给张道孙的正是他最喜欢的。
“王羲之的十四笔?”张道孙反问道,“您说的是不是‘藏锋’、‘侧笔’、‘押笔’、‘结笔’、‘憩笔’、‘息笔’、‘蹙笔’、‘战笔’、‘厥笔’、‘带笔’、‘翻笔’、‘叠笔’、‘起笔’、‘打笔’这十四笔?”
“不错,就是这王羲之十四笔。”大夫子接着道,“我教你这十四笔,练笔即是练武,只不过,练笔只能练势,不能练招。如果势成,招自然也就成了。或用笔于剑,运笔入刀,融笔入槊,皆可成也。”
“《道德经》曰: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说文》解释说:势者,盛力,权也。您老人家是让练笔的时候,培养一种或高山威逼,或者深渊临危,或者大河涛涛,或者羼水淙淙,各种不同的势,然后蓄势在身,借势而发?”张道孙问道。
“哈哈,书院诸生,各个天纵奇才,即使如你这般的书呆子也能这么快通晓武术之理。你说的正是我要讲述的。现在,我就给你演练一下这十四笔的十四种势。先说藏锋,藏锋者大。藏锋正是为了蕴藏大势,看好了……”大夫子说完,戟指如剑,如电般指出。
虽然这一指并不是指向张道孙,但是张道孙顿觉一股如泰山压顶般的巍巍大势压来,让他几乎抵挡不住。身前的一棵百年塔松被这股大势所逼,瑟瑟发抖,松针和枝桠被压断,落地,最终,只听“咔嚓”一声,碗口粗的树干折断,一根光秃秃的树干倒了下来。
“霸气。”张道孙两眼放光,情不自禁说出两字。
“俗话说:不疯魔,不成活。你痴于书,迷于字,虽然有点迂腐之气,若能笔耕不辍,蓄势三年,也会小有所成。好好努力吧!今天就教你这一势。”大夫子开始详细地为张道孙讲述‘藏锋势’的详情。
“我知道你的功夫都在双手上。手能够创造神奇,自然也能够破坏。你有一套补天手,我就传你一套解兵手。你对于合并兵器的结构构造都一清二楚,补天手能够瞬间安装拼接,那么解兵手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瞬间分离开来。对于人体也同样适用。人体的构造,分为筋骨皮和血液。人体的骨骼犹如房子的椽梁一般,是整个身体的支撑。所以,有时候人体跟机器跟兵器一样,兵解了骨骼就毁掉了一个人。你可知人体有多少块骨骼吗?”大夫子根据各人不同的个性和所长,教授不同的武术,给王乐天的武术正是符合他的特长,那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双手。
“人体骨骼?嗯,听说有206块,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就不太清楚了。”王乐天如实回答。
“走吧,跟我来。”
“到哪里去?”
“自然是有骨头的地方。”
“坟场?”
“嘿嘿!”
“残荷精舍的小六子,看来三秦之地也不尽然都是猛汉子!哈哈!”大夫子看见刘轻语的时候,竟然调笑了一句。
“您老也拿我开涮,所谓短小精悍,浓缩的都是精华。俺是瘦而不弱,小而弥强。嘿嘿!”刘轻语辩解道。
“好。现如今虽然好强尚武,但是一张悬河口,确实能够纵横天下。”大夫子说,“肉食者惜命,不可不防小人与政敌。我要教你的保命之法,正是防备敌人刺杀的方法:双影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