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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猴转身要走,却被张仲雄叫住了:“你去把他们几个叫来吧,我们讨论一下接下来的战斗计划。”
灵猴应了一声离开,张仲雄这几天实在太累了,他抓紧时间眯了一会儿。
张仲雄将万兽手环中的作战地图映射到沙地上,问道:“蓝鼠,追兵走到什么位置了?”
蓝鼠躬身答道:“禀报宿主,距离最近的追兵离我们有四天的路程,由两名红衣武士带队。”
张仲雄笑道:“看来井上一本这次是下血本了啊!他一共只有二十七个红衣武士,居然一口气派来了两个。”
黑塔盘腿坐在地上,问道:“主人,要不要下令叫大家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修复井城的防御设施?”
“不!”张仲雄摆了摆手说道:“刚刚我让灵猴转达给大家一些话,他也许理解的不够透彻,转达的不全面。正好我再说一遍。”
张仲雄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我一向认为完整的保存自己才能更好地消灭敌人!目前我们与东瀛人相比,处在一个敌强我弱的环境下,一定要记住这十六个字,方能立于不败之地: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我们与东瀛人的战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结束的,会持续上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我们必须有一种坚韧不屈的精神和他们打持久战。只有集中优势兵力一步步蚕食他们,才能最终将东瀛人赶出华夏!”
部下们认真听着张仲雄的每一句话,古古还拿出兽皮将它记了下来,她忽然觉得臭流氓原来也不是那么讨厌。
虽然张仲雄在穿越之前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但华夏一族抗击日寇的那段历史他从各种书本上了解到一些:实力强大的中央政权依靠先进的武器,依托大城市与日寇硬拼,并没有取得什么战果,另一支看似羸弱的部队带领广大群众靠着小米加步枪,却让日寇吃尽了苦头。
张仲雄将中国人抗击日寇的事情改编成了一个个战例故事讲给大家听,部下们听得津津有味。
张仲雄觉得,上帝没有让自己生在那个烽火年代,却穿越到了这里,自己就一定要带领大家打败那些东瀛人。
蓝鼠问道:“宿主,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也是我今天召集大家的原因,我心目中现在有两个想法,想听一听大家的意见。”
张仲雄指着地图说道:“东、南、西三个方向都是东瀛人的势力范围不适合我们撤退,我们唯一的撤退方向就是北面的大漠,大家对此有没有意见。”
黑蛇问道:“大漠里什么也没有,我们靠什么提供给养呢,虽然我们现在还有不少军粮,可总有用完的那一天。”
张仲雄笑着说道:“黑蛇,你长期生活在丛林里,不了解沙漠。你别忘了沙漠里是有马匪的,他们又是靠什么生活下去的呢?我的“万寿手环”虽然只能检测到方圆20里以内的详细地形,还无法检测到沙漠深处,但我敢保证那里一定有一块绿洲,而且足以提供数千马匪的生活需求。”
张仲雄遥指北方的大漠,继续说道:“等我们收复了那些沙漠里的地头蛇站稳了脚跟,再把马匪们聚集到自己的旗下,那时候再来和东瀛人一较高低!”
大家觉得张仲雄说的很有道理,灵猴问道:“宿主,你不是说还有一个方案吗,说来我们听听。”
张仲雄说道:“第二个方案的风险就是不撤退,它比第一个方案的风险大。我们可以把所有的部队全部解散,混进这些老百姓里面静等机会,毕竟我们要想聚齐这些初级灵兽很容易。”
灵猴只考虑了片刻,便说道:“宿主,我看还是使用第一套方案吧!我们解散初级灵兽以后虽然能够很快地聚齐它们,但也需要花时间。另外,我们必须要增强自身的实力了,拿下那些马匪是不错的选择。”
大家纷纷点头,同意灵猴的说法,张仲雄其实也偏向于第一套方案,还有一个原因他没有说,那就是灵兽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目前,四类灵兽加起来的数量刚刚超过两千名,就算集齐十二灵兽,数量也不会超过一万,而四只初级灵兽的实力才与一名白衣武士相当。整个华夏国的东瀛武士的数量超过了五万名,而且还会源源不断的从东瀛国赶来。要想打败东瀛人,他的手底下必须有一大批忠于自己的华夏部队。
第二天一早,蓝鼠就带着他的部下把井城周围的大小盐井走了个遍,在井水里放进去一种叫做“库巴”的东西。从今以后的至少二十年内,井城不会再产出一斤食盐。
灵猴和黑蛇正在组织初级灵兽打包军粮,黑蛇看着如同工蚁一般忙忙碌碌的部下,回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仿佛就像做梦一般。
古古去安抚那些井城里逃出来的华夏人去了,毕竟有些事情女孩子去做会比较合适。
张仲雄和蓝鼠躺在草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黑塔走了过来说道:“主人,我找到一个人,自称在沙漠里做过十年马匪,人已经给你带来了。”
张仲雄问道:“古古那边怎么样了,有没有不愿意离开井城的华夏人?”
黑塔答道:“主人请放心,他们都知道井城不能再待下去了,同意搬到附近的小镇上去。”
张仲雄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
蓝鼠说道:“黑塔大哥,你真的考虑好了吗?要不你还是跟我们一起走吧!”
黑塔摆了摆手,说道:“蓝鼠兄弟别再劝了,我这把老骨头在军中起不了什么作用,说不定还会拖累大家。我就在附近找一个铺子继续卖我的包子和麻辣串吧,还是叫“九包子”。等我们打走了东瀛人,大家如果有时间,什么时候想吃包子就到我这儿来,我一定倒履相迎。”
黑塔向张仲雄揖了揖,转过去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
张仲雄将注意力转向了那名年轻人。年轻人还不到三十岁,但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快四十岁的人,长期被沙漠侵蚀的皮肤十分粗糙,裂开一道道小口子,一道血红色伤疤从眼角延伸到了下巴,显得狰狞无比。他的眼角居然有了皱纹,两鬓也有了些许白发。
张仲雄打量了他一会,发现这个年轻人很镇定,一点儿也没有心虚,他对的年轻人又多了几分满意。
不过张仲雄忘了,他虽然是这支部队的首领,却终究是个十岁的孩子,如果一个刀头舔血十年的人都会被他的气势吓到,那么这个人也活不到今天了。
张仲雄说道:“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带我们去沙漠可不比在家里舒服,你当初既然退出了沙漠,显然是有原因的,为什么现在又要来趟这一趟浑水?”
年轻人只是微微点了点头,不卑不亢的说道:“首领,我叫啸云,以前是一个马匪帮派中的小头目,后来我厌倦了,回井城娶了一房媳妇,再后来东瀛人来了,把我媳妇抓去做了军妓。我这才明白,打跑东瀛人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的实力有限,只能偷偷摸摸击杀一些白衣武士,这些年也杀了不少。”
啸云说着,把背上的包袱打开,十几个白衣武士服上特有的徽记落在了地上。
张仲雄拍了拍身旁的草地,示意啸云坐下,说道:“跟我讲讲沙漠里的事,我现在对那个地方越来越感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