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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之后,两人依偎在一起,宛若热恋中如胶似漆的情侣。
然而好景不长,山洞外不远处传来细碎的脚步声,显然是快马帮的人追了过来。
“杨郎,敌人追过来了,我们怎么办?”
杨铮目光闪烁,不断思考着破敌之法。自己伤了左肩,战力大减,要对付那么多训练有素的精锐恐怕没那么容易。可惜这条小路通往的是山谷深处,在往里走就是绝路了,否则刚刚他早就带着阿九往里面走了。
两人现在几乎陷入了两难的绝境,前有绝路,后有追兵,无论向哪都是死路一条。快马帮不同于太行九寨,这帮人训练有素,战斗力不弱于精锐士兵,硬拼是行不通的。
那劫持快马帮帮主呢?不行不行,快马帮帮主武功不凡,轻易拿他不下,自己方才没受伤时全力爆发都没能杀掉他,更不用说现在了。
阿九见他沉思,咬咬牙,目光坚定的望着杨铮:“我去把他们引开!”
说罢她就要转身离开,杨铮一把扣住她手腕,凝视着她,缓缓开口道:
“阿九,你听好了,我只说一次。我绝不会让我的女人独自去冒险,绝不!如果真的走投无路,大不了我们同时赴死。但你如想要为我牺牲,那我会在你牺牲前先行自杀!我杨铮说到做到!”
杨铮逼视着阿九的眼睛,似乎要把自己说的每一个字刻进少女心间。
“还是说,阿九,你不愿同我一起赴死?”
“不,我愿意!只要和你在一起,便是下黄泉地狱也甘之若饴!”
阿九迎上杨铮的目光,将自己的一双柔荑放在情郎手中。
杨铮伸手捏了捏阿九细腻的脸蛋,对她微微一笑,温暖如朝阳。
“放心好了,我们都不会死!”
“你想到办法了?”
杨铮不答,只是将那册《大道残卷》握在手中。为今之计,只有靠这本奇书再次穿越,才能解决困境。但是这本书究竟还管不管用,他也不敢肯定,毕竟自从他来到这世界以后这书和普通书籍没有任何区别。
他翻开书册,翻到空白的第四页,以手作笔,写下了一个地点。然而书册毫无反应,并没有爆发出第一次穿越时的金光。
该死!这破玩意到底是怎么用的?
外面脚步越来越近,看来就要搜到这边了。杨铮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名字,然而无论写什么,这本《大道残卷》都是无动于衷,似乎在无声讥讽着杨铮。
杨铮大为火光,一把将书砸到地上,拿起旁边的配剑,时至今日也只能舍命一战了。阿九跟在他身旁,虽未发一言,但她的心意已不必多说。
“哎!杨郎,地上的那本册子好像又发光了!”
阿九吓了一跳,用手指着被扔在她脚旁的《大道残卷》。杨铮侧目一看,果真如此,只见那书册金光大盛,夺目的光芒充满了整个洞窟。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书阿九才能用?
“阿九,你把这书捡起来看看。”
阿九闻言立即将《大道残卷》捡拾起来,她刚刚把书册捡起,书册就自动开始翻页。
只见书册一页页略过,不断有金色小字从书中窜出飞向杨铮周围,将他团团围住。在那一瞬间,杨铮感觉脑海中被灌入大量信息,《大道残卷》的使用方法也随之明了。
一旁的阿九被这异象吓得不轻,她开始怀疑杨铮是不是神仙下凡来拯救自己的,能够引发天地异象的哪里会是普通人?
片刻之后,杨铮睁开双眼,嘴上露出一丝微笑。
“我们有救了!阿九,把手伸过来。”
原来如此,他之前并没有成为书册的主人,因为还有一个条件没有达成。而阿九的出现则促成了该条件的完成,从此刻开始杨铮才正式成为《大道残卷》的主人。
所谓的《大道残卷》其实分为主副两册,主册名为《江湖录》,上书杨铮一人的名字。副册唤作《红颜簿》,上书杨铮与朱媺娖两人名字,杨铮位于“夫”字一栏,朱媺娖则是“妻”一栏。杨铮之前只是《江湖录》的主人,因缺少伴侣而无法开启《红颜簿》,阿九的出现使《大道残卷》判定她为自己的伴侣,于是借她的手开启了《红颜簿》。至此《江湖录》与《红颜簿》合而为一,《大道残卷》正式开始运转。
阿九没有丝毫犹豫,将手伸给杨铮。只见两人周身金光大盛,片刻之后便没了踪影。
等快马帮众人查到此地时,早已空无一人。
………
茫茫大漠中,狂风怒号,两人共乘一骑驰骋在无边无际的沙海中。
大漠上的天气诡异多变,上一刻还晴空万里,下一刻便已黄沙满天。
杨铮初时还不以为意,但不多时,微风刮成了飓风,黄沙伴着砾石漫天起舞,明亮的太阳被蒙上了一层尘土,黄渗渗的,像被筷子搅和过的鸡蛋黄。
一个时辰前,两人穿越到这个世界,路遇了几个贪图阿九美色的强盗,杨铮手起剑落,送他见了佛祖。抢过他们的马匹,夺过他们的食物,向着驼蹄印走过的方向追去。
然而才走不一会,好好的沙漠突然刮起了风,席卷而来的风沙将驼队留下的蹄印冲刷殆尽,如果不是杨铮博闻强记,根据太阳移动的方位确定了大致方位,两人早就迷失在这黄沙之中了。
狂风呼啸,沙砾如同刀子一样刮向两人,杨铮的脸被打得生疼,眼睛被吹得快要睁不开了。他让阿九调转身子,把头藏在自己怀里,一手握缰,一手将她的秀发按住,不让这满天的风沙将它刮起。
不是他不想多找两匹马,只是这沙漠中马匹实在是个稀罕物。方才那几个强盗,只有三匹马,其中两匹还是瘦马,骨瘦如柴的样子估计吃肉都只能吃架子,杨铮只好把它们放了。再者,阿九初出江湖,虽然学过一点骑马,但根本没实践过,杨铮也不敢让她独自骑马。万一骑乘过程中马匹受了惊,一溜烟走散在这茫茫大漠中,那可真是悔之不及。
杨铮曾在华山学艺时练习过骑马,这段时间也时常骑马杀敌,骑术不说绝顶倒也称得上精湛。
阿九怜惜的抬头看了他一眼,用肤如凝脂的小手遮住情郎的脸庞,免得这满天的风沙刮疼了他。
杨铮哈哈一笑,把她的一双纤手取了下来,让她把手缩进袖口。
“只要我的小公主别被吹到了就好,要是被这该死的风沙吹皱了娇嫩的皮肤,为夫可要心疼坏了。”
阿九柔情似水,恨不得将自己一身的温柔尽数给了情郎。上天对她最大的怜悯,就是在她最美的年华让她遇到了最好的夫君。
没错,是夫君!在她心目中,早已将杨铮视为自己此生唯一的丈夫,什么礼法传统已被她抛诸脑后。
美人芳心挂怀,英雄拔剑高歌。只听杨铮怒喝一声,雄浑的声音激荡在辽阔的大地上。
“喂!直粮贼的老天爷,你给我听好了,有本事就都冲着我来刮,我若怕你便白姓了这个杨字。但你若是敢吹皱了我的小美人,哼哼,老子可不肯与你罢休!”
说罢他哈哈一笑,继续夹马前行。老天爷好像听到了这个年轻人狂妄的话语,漫天的风沙吹得更卖力了,势要把这个狂妄的小子埋葬到这黄沙做成的坟墓中。
可惜,人不随天愿,两人最终在风沙的洗礼中找到了一个落脚点。
一座客栈,一座屹立于漫天黄沙中的客栈。庭院中飞沙走石,一杆大旗立于中央,依稀可见上书四个大字:
“龙门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