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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的街头,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在苍山县熙熙攘攘的街头,一个身影格外显眼。
那男子背着一个大包袱,他浓眉大眼,身高膀阔,胸宽腰挺,虽相貌平平,他的相貌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他的头顶趴着一只白肚绿羽的鹦鹉,那鹦鹉腮上红扑扑,像女子涂了腮红般。
他腰间佩刀剑,也是刀剑错,其中一把横刀刀鞘居然已经破烂不堪,他的腰间还有一个枪头,枪头缠着麻绳,系着袍肚,那甲胄袍肚已经破损非常严重了,他身穿蓝色长衫,他的这身装扮走在街头,行人都会回头用异样的眼光看那男子。
他的步伐坚定而有力,犹如行走在战场上的勇士,无惧任何风雨。
在苍山县的街头,他如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吸引着路人的目光。他的存在,仿佛给这个繁忙的城,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
朱顺此时骑着毛驴,刚刚回来苍山县城门口。
朱顺骑着毛驴,在苍山县城的街头缓缓行走。
突然,他的目光被前方一个独特的身影吸引。
那是一个背着大包袱的男子,身高膀阔,给人一种莫名的威严。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头顶的那只鹦鹉,鲜艳的羽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在为男子增添几分异样的风采。
朱顺看到了那男子的袍肚,心中一动,这个袍肚他当然知道,这个袍肚就是当时江陵打寇鬼,兵人穿的装扮。
朱顺已经确定,这个男子是一位返乡军人。
于是朱顺决定上前搭话。
他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背,让它走得更快一些。
朱顺走近男子,微笑着拱手道:“这位壮士,看你气宇轩昂,步伐坚定,定是在战场上经历过风雨的英雄。敢问壮士,你是从何处归来?”
男子转过身来,露出憨厚的笑容,道:“在下正是从边疆归来,我叫朱言,曾在江陵打过寇鬼。”
朱顺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敬意,道:“我去,你和我同姓啊,说不准咱们百年前可能是一家人啊!在下朱顺,也曾在江陵打寇鬼,也是近日刚刚返乡,我对边疆英雄向来敬仰。”
名为朱言的男子放下包袱,抱拳笑道:“哈哈哈,真巧!”
朱顺跳下毛驴,与朱言并肩而立,两人开始交谈起来。
二人步行至一处热闹的路边摊,朱顺热情地招呼朱言坐下,随后向摊主点了几样小菜和一壶酒。
朱言看着桌上的菜肴,有些局促不安,他搓了搓手,笑道:“兄弟,这顿我请吧,怎能让你破费。”
朱顺摆摆手,笑道:“朱兄说的哪里话,咱们同是打寇鬼的战友,如今又在此相遇,实乃缘分。今日这顿,理应由我来请。”说着,他提起酒壶,给朱言和自己各倒了一碗。
两人举杯相碰,一饮而尽。
朱言放下酒碗,感慨道:“朱兄,边疆岁月苦啊,但想到能保家卫国,守护百姓安宁,便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朱顺点头,深有感触地说:“朱兄所言极是,我亦有同感。不过,如今我们既然已经返乡,便该好好享受这和平安宁的日子,不再让寇鬼侵扰我们的家园。”
两人交谈甚欢,仿佛多年的挚友。
朱言环顾四周开口道。
“咱们朱家人出了个大人物呀。”
“朱兄,不知你说的是哪个大人物啊。”
“苍山百姓都在聊你们县的朱捕头呢,听百姓说,这个朱捕头了不起,查出一个很大的贪官,还洗清了一个冤案,可是苍山县的青天啊。”
朱顺听闻此言,心中一阵激动,但表面上却尽量保持平静。
他端起酒碗,轻抿一口,淡淡地笑道:“咱们朱家人尽出人才啊,朱兄,你所说的朱捕头,我也有所耳闻。他确实为苍山县的百姓做了不少实事,赢得了大家的尊敬。不过,你们为我们百姓守护边疆,击退寇鬼更值得我们尊重。”
朱言豪爽的笑声在路边摊上回荡,他用力拍了拍朱顺的肩膀,仿佛要将自己的信任和敬意都传递给这位战友。
朱顺感受到朱言手掌上的粗糙和力量,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正当两人谈得兴起,忽然一阵欢笑声传来,朱顺和朱言的目光被路边的三个小孩吸引。
有两个男孩大约七八岁的模样,正围着一个小女孩,手舞足蹈地争论着什么。
那小姑娘身穿红色的短打,头上扎着两个俏皮的小辫,脸上洋溢着天真烂漫的笑容。
她手中紧紧握着一串糖葫芦,时不时地舔上一口,那满足的表情仿佛品尝。
一个个子稍高点的小男孩,对旁边的小胖墩说道:“这小妹妹还怪可爱嘞。”
那男孩笑嘻嘻的看着那小姑娘,凑着脸,指了指自己的脸颊,说道:“妹妹,来给哥哥一巴掌。”
小胖墩连忙凑过来,笑道:“给我俩一巴掌。”
然后那小姑娘,先给了那胖墩一巴掌。
胖墩满脸满足,唉了一声。
随后又给了那男孩一巴掌。
男子也满脸满足,随后笑道:“唉,还摸我小脸蛋。”
那个小姑娘,高兴的笑了起来。
朱言和朱顺二人见这情况,捧腹大笑。
朱言感慨道:“小时候后悔了,像他们俩这样也不至于我现在单着,如果小时候像他们两个这样,我逢人就说有个小姑娘摸我脸蛋。”
朱顺听后,哈哈大笑。
朱言感慨道:“没觉得就长大了。”
朱顺说道:“是啊,总觉得小时候是昨天,没想到已经这么多年了。”
朱言看着闹市来来往往的人群,愣了,感慨道道:“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啊。”
说完,朱言头顶上的鹦鹉,拉了一泡屎,滴在了元斗脸上。
朱言骂道:“凤儿,这么有诗意的画面,被你一泡屎给搅了!信不信我把你烤了。”
凤儿似乎对朱言的愤怒毫不在意,它歪着头,眨着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颊上洋溢着无辜与好奇。
它用小爪子轻轻挠了挠头,仿佛在思考刚才做错了什么。
凤儿说话了:“别装!别装!”
朱言被凤儿的举动逗笑了,他抹去脸上的鸟粪,摇头笑道:“你这小家伙,真是调皮得可以。”他伸出手,凤儿轻盈地落在他的指尖,元斗轻轻抚摸着它的羽毛,眼中流露出温柔的光芒。
这一幕被朱顺看在眼里,他感叹道:“朱兄,你这鹦鹉真是灵性十足啊。”朱言笑道:“是啊。”
说完,他的脸上便充满了忧愁他喃喃道:“可惜它的主人再也见不到了。”
朱顺有些疑惑,问道:“朱兄不是它主人吗?”
朱言摇了摇头,说道:“他的主人战死了。”
随后便说起了往事,朱言刚当兵的时候,由于比较邋遢,主要还是家里缘故,家里人都是底层百姓,很小就干农活,也不懂这些。
最开始由于邋遢,战友都嫌弃他,孤立他,但是一个名为王付出的战友主动找他喝酒,不嫌弃他,王付出也是底层百姓之家,他有两个弟弟,一个哥哥。
他的大哥王付开和四弟王付杰都是兵,但一次战争中,王付开被擒,投降桑武寇鬼了,由于成了叛徒,他受哥哥影响被孤立,包括弟弟王付杰都被骂:
“叛徒的弟弟怎么有资格继续待在军队。”
后来他们二个孤独的人,就成了好友,无话不谈,他的弟弟王付杰也和他关系要好。
王付出喜欢养鸟,这个鹦鹉是他最喜欢的。
在“江陵战役”最后一仗中,朱言被擒,王付出用自己性命只身犯险,救出了朱言,但是自己却被敌人杀死。
这次战役后,华安便将桑武寇鬼击退,华安胜利。
之后,朱言便将王付出的鹦鹉带走,他的弟弟王付杰也归乡了,和他走了一段路就分别了,王付开生死未知,杳无音讯。
朱顺听后,心里也难过,哪怕没有见过。
朱言指了指腰间的枪头,说道:
“朱兄弟你可能会觉得我为什么用枪头麻绳当腰带。”
朱顺说道:“为什么呢。”
朱言脸色沉重,说道:“这个就是王付出武器的枪头,我做个纪念的。”
朱顺听后,心中涌起一股敬意和感慨。
随后朱言抽出腰间的横刀,只见一个破损非常严重的刀身浮现在朱顺面前,那刀身虽然破损严重,但是刀身依旧非常明亮。
朱顺惊讶地看着朱言手中的刀,那破损的刀身却散发着不容忽视的锋利气息。
朱言轻轻抚摸着刀身,仿佛在与一位久别的老友重逢。
“这把刀,是王付出生前一直使用的。”朱言的声音低沉而充满敬意,“他说这把刀陪伴他经历了无数战斗,是他的战友,也是他的信仰,这把刀便叫“信仰。””
朱顺听后默然,他能感受到这把刀背后所承载的沉重历史和深厚情感。
朱顺想到现在也没有给自己的刀剑起名字呢,他的刀剑也陪了他好多年了。
随后又抽出了另一把剑,这把剑锋芒毕露,朱言说道:“这就是我的配剑,我给他起名叫“少年梦””。
朱顺疑惑问道:“为什么叫少年梦呢?”
朱言看着不远处巍峨的苍山,喃喃道道:
“年少时我意气风发,任何困难都难不倒我。
我以为我就是主角,是上天选中的人。
我相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我坚信我这一生必将有所作为,可当我长大以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那么幼稚。
我就是普通人,我认清了自己。
而年少时幻想的成为李唯乐这般剑道魁首,而年少时的梦也开始变得遥不可及。
难道我就应该放弃吗?”
朱顺说道:“那些梦想不应该作为成长的代价而被遗忘在风里,输给自己比输给别人还惨。”
朱言听到朱顺的话,突然哈哈大笑,笑声在街道回荡,仿佛激起了层层涟漪,行人不自觉看向他。
他拍了拍朱顺的肩膀,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说道:“朱兄弟,你说得对!那些梦想,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财富,怎能因为困难就轻易放弃?”
说着,朱言抽出腰间的“少年梦”,剑身闪烁着寒光。
他凌空挥剑,动作潇洒而有力,剑指苍天,仿佛在与命运抗争,展现出一种不屈的精神。
朱顺看着朱言的身影,心中也涌起了一股豪情壮志,随后抽出腰间横刀,刀指苍天。
朱言仰天长啸:“我也不记得这一路以来我到底放弃了多少。
但这一次,我想赢!”
随后二人相视大笑。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朱言和朱顺并肩走在古城的石板路上,两人的脚步坚定而有力。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为这离别的时刻增添了几分凄美。
停下脚步,朱顺说道:“朱兄,诸事顺遂。”
朱言嗯了一声。
说完,便转身离去,背影在夕阳的余晖中逐渐消失。
朱顺站在原地,目送着他的离去。
人这一生会遇见不同的人,有些成了朋友,有些成了过客。
有的能陪你一生,有的只能陪你一程。
遇见了就是缘分,相处过就是福分。
我们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算不出最美的相遇在什么时候。
最痛的离别会在哪一天?
我们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
路过的永远是风景,留下的才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