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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山冬雪,塞外荒野。
一件深黑色的避风斗笠掩盖住男人剃刀般的面庞,同样黑色的是身上的避风袍,袖口挑染着暗蓝色的针脚,是寻常百姓用不起的材料,然而袍子拖在雪中的部分已然风蚀破陋,肩上围着的兽皮上的毛也斑驳凌乱,这件风衣跟他的主人一样经历了不少的春秋。
这样的“江湖人”出现在塞外边陲小镇上,与周围集市的农户以及行脚商的打扮而言显得过于突兀,可是男人无暇在意周遭的议论,眼下有件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处理。那就是有人看到“黑刀”在这地方出现了。
至于“黑刀”是男是女,用刀还是用剑,与男子有何恩怨,我们不得而知,江湖上的恩怨对错又有谁能断的清楚。而且这些江湖人平日里跟寻常百姓像是两个时空的人,他们的生活轨迹只在住店吃饭的时候才与寻常人重合,其他时间干什么在外人眼中一直是谜。眼下我们只知道男人远道而来是为了追逐一个叫“黑刀”的人。男人警觉的发现有一个放羊娃打扮的少年正在尾随自己,多年的江湖阅历让他明白这个少年对自己并不构成任何威胁,然而眼下没工夫搭理少年的动机,要在天黑之前安顿下来才行,于是男人径直出了集市,往镇上的客栈走去。
在这个大一点的镇子上,客栈也更豪华一些,外面有成排的马槽,屋里有精酿的马奶酒和羊肉。这对于从南方一路而来的男人来说有些不适应,在江南人们明显饮食更清淡一些,男人要了四两奶酒和两盘素碟,无非是拌萝卜花生米之类,安顿好行囊将斗笠放在凳角后,想起来刚才集市上尾随自己的少年,此时好奇心驱使男人开始回忆这少年的模样来了。
“嗯,身高嘛对于北方人而言算是中等偏上,也是个俊俏后生,眼神很单纯,穿的很土,应该是哪个农户家的儿子,他跟着我做什么”?
男人边小口喝着奶酒边自顾自的寻思着,炉子烧的很旺,这客栈虽不比江南的豪华,在这冷冽寒冬却也是舒服的所在。日近黄昏,外面又起雪了,客栈里只有男人和几个行脚商,三三两两的坐在桌边聊着当日的行程。男人忍不住掀开厚重的帘布看了看外面,只见少年在院外的马槽下面静静的站着,少年也注意到了男人,脸上露出了憨憨的笑容。
男子:“你跟了我一天了。”
少年:“嗯”。
男子:“我们见过?”
少年:我见过你,你没见过我。
男子:进屋来,我请你喝一杯。
少年:不必......
男人看的出来这个少年的窘态,不禁感慨到,真像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是那种骄傲的,孤立的人格。男人打心里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男子:好吧,有缘再会。
少年:等一等,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并不想说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过客而言亦是如此。
“你就叫我莫愁吧。”
“好,就叫你莫愁吧,有缘再会。”
久居江湖的人是不能睡的太死的,更别说是漂泊他乡的异客,歌舞升平的年代亦是如此。那些岁月静好只是寻常人家看到的表象,暗潮汹涌的江湖每一天都有血雨腥风的故事,只不过江湖上的人不会在明面上做这种事。男人侧躺在客房的床沿内测,手中握着他那柄长刀,这是一把漂亮的刀,乌黑的刀鞘上没有任何装饰,刀身沉静的像止水一样,并没有那千般杀气,映射出男人温柔深沉的轮廓。也许没有杀气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对手会放松警惕。
打更的刚走,已是三更天。睡意终于涌上来,昏沉的烛光渐灭。
霎时,乌黑的刀柄上多出一只手。然而却不是男人的手。
“谁”?
“黑刀”。
刀出鞘,男人并没有慌乱。
男人:“东西呢”?
黑刀:“非要不可”?
男人:“奉命行事”。
黑刀:“信我,别追下去了,命要紧”。
男人:“有些东西比命重要”。
黑刀:“好言难劝,三日后集市东达摩铁铺。”
男人:“必赴约”。
秋水头痛欲裂,布囊里的烤馒头被平均分成三天的量,到今天天光见亮时早已经渣都不剩。按了按太阳穴,秋水只觉腰疼腿软,如果一个人三天只吃了两个馒头,又每天都睡在马槽,那么腰酸腿痛是难以避免的。今天是约好的日子,马上就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刀,那些洒落在清晨的暖流穿过秋水疲倦的身躯,带来一股前所未有的希望粒子,附着在身上头上和脚上,让人感到快乐,浑身全然不疼了。
秋水快步向集市走去,简直是跑着去,全然不顾空气中马婆羊杂汤混杂着烧饼的香味,一心去拿他心心念念的刀。
集市,熙来攘往。
秋水的身上已经渗出了汗,转瞬结冰,冷热交替的感觉让秋水头疼欲裂,头顶上的太阳突然变得硕大无比,脚步越来越沉,清晨的小镇很冷,秋水的心滚烫。那不是刀,是他梦中的江南,是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