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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林劫手持着炭笔在桌子上空白纸张面前,绞尽脑汁,不知道应该如何下笔。虽说自己前世也看过不少小说,但是也只是记了个大概不离席。
真要写出来,似乎还是差了点韵味。思考片刻,决定写一些文笔要求不高,剧情够爽,适当放点颜色当染料。
这样的小说既不雅致,又不粗俗。更像是一块臭豆腐,闻起来一般,吃起来不错的。而且如果喜欢吃的话,以后闻起来都不会觉得臭。
林劫悠闲的转动着笔,挥动颇具骨感的长细手指,写下书名。
“明恋三年的师姐反过来喜欢我。”
继而是彻夜不眠,林劫翰墨倾泻,手笔不停,灵感犹如清泉涌现,绵延不绝。
修士的身体真是铁打的身体,写了一夜都不觉得累。只是握笔的手有一点麻而已。
天微微亮,林劫满意得看了眼桌子上已经写了小字的叠着整齐的书纸。
哈了口气,再写一天就凑够一本的字数了,大约20万字数吧不过剧情才过了三分之一。
前世那位作者写完前面带劲的部分后,后面的无聊打怪剧情就略显水淡了,没什么成就就匆匆收场了。但总的来说,他还是个挺聪明的家伙。
林劫忽然写小说的灵感来自于那符箓店铺中所卖的话本小说,听那个老头所说,这些书籍很是好卖,至少比符箓好卖,不然他也不会改换生意了。
所以林劫也就生出了写小说来获取灵石的想法。
给小院得灵药浇了点水,发现了两株新发的紫色嫩芽。想来是紫气草发芽了。
浇完了水,林劫又重新回到屋子埋头写书,不知时间。
到了第二天,看着厚厚一叠稿纸,心中满意点头。
突然之间觉得自己还挺有写书的天赋,或许我前世当个作家也不错,就是不知道已经被退货了几回了。
休整了片刻,他就带着稿纸出门去了。
没有直接去小镇,而是先来到了林岚岚工作的灵药园,因为最近都没有见过她。
灵药园几名弟子在里面忙碌,林劫走了进去。
离他近些的弟子就出声喊住了他。
“师兄有什么事吗?”
“我找林岚岚。”
说完之后那名弟子点了点头
“那师兄你稍等一会。”,说完就小跑匆匆离开了。
林劫好奇的打量着四周,都是一些灵药灵草,不过都是一些简单的,如聚灵草,醒神草,愈伤草。之类的。
珍贵一些的想来是不会放在外围了。
我一个杂外人就算好奇也不好进去偷看啊。正想着,就看见林岚岚跑了过来,透露出青春少女的活力。
“师兄。”
隔着老远就喊着,林劫微笑点头。
“我去小镇一趟,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帮你带。”
林岚岚手指着嘴角想了想。
“彩鸡?我想吃彩鸡,师兄。”
看着对方双眼放光,林劫发现自己似乎点亮了她的吃货属性。
“没问题。”
接着,他就一个去了小镇,寻了一处可以印刷书籍的铺子,后面是个小院作坊。
老板是个发福的中年人,将林劫请进会客室,揉了揉手。
“客人是来印刷什么的?”
“怎么?你这还有其他生意?”
“自然不是,那客人你印什么?”
“小说,我自己写的。”
林劫将厚厚一叠稿纸拿了出来,摆在桌子上。
……
过了片刻,林劫就从中走了出来,脸色郁闷。干,什么黑心作坊,印书这么贵。
“自己身上因为买了那本画雷符的书,穷的就剩200多枚灵石了,结果这印一本居然要2颗灵石。”
本来打算先印个几千本的,因为他对自己还算挺有信心。不,应该是对前世那个作者有信心,毕竟前世自己追书的时候没少催更过。
花了200灵石,印刷100本,明天来取货。走在大街上,林劫才想起来还要给林岚岚带彩鸡。
不过这次只买的起一只了,好在他也咋馋这个,其实味道挺不错的,上次吃着也还行,但是缺少了一些香料。不太习惯,当然彩鸡本身肉质十分鲜美,上次的一整只林劫都吃干净了。
林岚岚则是吃的比他还快,吃干净之后还双眼放光的看着自己,原以为对方是贪图自己的美色,结果顺着她的视线,她盯着的是自己手上的半只鸡。
好吧,鸡哥,你比我美丽多了。
林劫拎着鸡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天色还早,就先修行了起来。
直到日落时分,他才将鸡杀了,放血,拔毛,破腹。然后简单腌制一番,接着生火,绑在竹棍上,烤了起来。没过多久,香气传出,勾人胃口。
林劫收了收口水,忍住食物的诱惑。
等到林岚岚来到小院门口,就闻到了香味,兴奋的敲了敲门。
林劫过去给她开门。接着手一翻转就将装着烤鸡的盘子递给了她。
林岚岚兴奋接过,然后跑到了院子里,林劫无奈把门关上。
“咦,师兄,你不吃吗?”
“我吃过了。”
“真的吗?可是师兄你真的不会撒谎诶。”
“有吗?”
林劫有些疑惑,不理解为啥被她发现了。他刚才也没有露出什么奇怪表情吧。
“骗你的,嘿嘿,我今天在灵药园吃过晚饭了,所以一只烤鸡我一个人吃不完,我们一人一半吧。”
她露出狡黠笑容,像是得阴谋逞了的反派角色。邪魅中带点单纯。
林劫也没有拒绝,最后一只烤鸡,两人平分。简称之为。“两分半。”
这个晚上,林劫既没有画符炼丹也没有修行,选择了睡觉。
一觉天明,他伸了个懒腰。换了一身月白色长衫。将身后的头发系好,看着镜中帅气的脸庞。
他很满意。今天出摊卖书,打扮帅点,更吸引人驻足。话说如果要吸引人的话,我也可以把林岚岚打扮一下,让她站在那里给我招呼生意,她现在和我关系不错,想来也不会拒绝我。
不过只是想想,他的修为还是低了些,保护不了她。
如果我女装一下,再用夹子的声音应该也很有效果吧,林劫一路上各种想法。
到了小镇。先是去铺子中拿到了自己预购得书。
书皮和书页质感不错,里面的字是自己的笔迹,字迹并不难看。客观来说,毕竟他曾经有一段时间沉迷过书法,只是后来荒废些许,但是底蕴还在。
寻了一处人多阴凉地处,他就开始摆摊了,反正自己的书并不多。也就一百本,占不了多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