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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与命运是相互重叠,少年与少女不期而遇。
有了魏瀛洲的这五十两银子,欧阳冰雁不再风餐露宿,抵达凉城后,购了一张船票,从凉河一路南下,再转长河,黄江,游过青州,徐州,扬州,再转向中州。
历时秋冬两季,终于抵达豫州城。
恰逢初冬里的第一场大雪,衣着单薄的少女心炽热如阳,她用最后的银子,换了一身体面的布衣,随后便站在书院前,顶着凌冽寒风,敲响了黄山书院的大门。
不出意外,交不起学费,来历不明的她被拒之了门外。
但她并没有放弃,就蹲在屋檐下,有学生出门扫雪,她便主动抢过扫帚,有儒士出门下山,她便主动上前牵马。
“若献殷勤就能来黄山书院读书,那我爹也不用斥资千金为书院盖楼了,呵!”
多是对她不自量力的嘲讽。
赤城真能感动人心么?
这一夜,风雪甚大。
冰雁躲在半山腰一座徒有四壁的古刹中,即使烧着火堆,也被冻得瑟瑟发抖。
忽而,一阵快马掠过山腰,“滋……”车轮摩擦着积雪,听起来十分迫切。
“马车停不下来了!”有人大喊。
欧阳冰雁急忙出庙查看,见一辆在雪地里打滑的马车,正径直朝破庙冲来,如此快的速度,必定车毁人亡。
欧阳冰雁没多作思考,抄起一根粗木棍便冲了上去,她看准时机,一刀割断缰绳,随即将木棍往车轱辘里那么一插!
巨大的斥力瞬间便折断木棍,车夫惨叫一声,被甩飞了数十丈,好在马车的速度骤然下降,只在原地转了几圈,就此停在了雪地中。
“救……救……”车内传来了一阵女人的呻吟。
欧阳冰雁赶忙钻进马车,见一个少妇横躺在锦榻上,一只手死死扒着窗台,另一只手捂着肚子,她的下体已鲜血淋漓……她竟是个孕妇!
“救……救救我的孩子……”少妇虚弱呼喊。
欧阳冰雁赶忙将少妇抱进古刹,事到如今,若不作为,只会一尸两命,她只能硬着头皮死马当活马医。
当她撕开少妇衣襟时,孩子的头已生了出来。
“夫人,您用力,它就要出来了!”
许是这对母子命不该绝,半夜风雪遇上了她。
在撕心裂肺了半个时辰后,一声孩童的啼哭响彻雪夜。
欧阳冰雁赶忙脱下外套替婴儿保暖。
这时,庙外响起了一阵急切的脚步声,而后,一个中年男人领着一帮儒士,急切地冲进古刹。
其中就有那个白衣少年。
“夫人!”
“师母!”
……
后来欧阳冰雁才知道,所救之人乃是黄山书院大当家宇文昭的妻子陈芸茹,而她接生下来的男婴,名字叫做宇文长卿。
当夜宇文昭正在豫州赴宴,陈芸茹突然分娩难产,仆从才带着她连夜下山,哪儿知风雪太大,天黑路滑。后来被欧阳冰雁偶然所救,恰恰好是那一阵颠簸,将胎儿的脑袋给转了过来。(科普一下,绝大多数难产,其实就是孩子头朝上,腿朝下所致。)
为了感谢欧阳冰雁的救命之恩,黄山书院破例将她收作了学生,宇文昭还将她留在了舍下,像对待亲生儿子那般,衣食住行,面面俱到。
若说陈芸茹是欧阳冰雁在黄山书院遇到的第一个贵人,那么那个红瞳少年便是第二个。
欧阳冰雁毕竟是女儿身,要比同期的男同学矮上一大截,她又黄皮寡瘦,弱不禁风,还有这一双蓝色的眼睛,总是成为同学们欺凌的对象。
“这家伙一瞧便是西域来的!没准儿是个细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人得而欺之!”
“再过不久,西域便会被我大燕天国踩在脚底下了!”
……
欧阳冰雁这才有所感触,原来黄山书院里的儒士,多数也不过如此。
“跑哪儿去你!欧阳冰,往后替我洗衣叠被如何?一个月给你五两银子工钱!”
“有一说一,这家伙的手是真的白,她……该不会是个女人吧?”
“我看是你有断袖之癖才对!”
嬉闹,践踏,霸凌,几乎是没日没夜,这些同窗儒士,各个非富即贵,惹不起也躲不了。
欧阳冰雁好几次想找魏瀛洲帮忙,可他身旁却总跟着个叫刘博均的人,他的眼神很深,对视一眼便叫人害怕。
后来,一个红瞳少年出现了,他总是披头散发,别人穿白衣,他却穿青衣,额间戴着一条嵌着红宝石的护额,若说魏瀛洲是风度翩翩,那他便是洒脱不羁。
黄山书院中,明令禁止同窗打架,红瞳少年却不管那么多,三拳两脚便将那些霸凌者打得鼻青脸肿,他还搂着欧阳冰雁的胳膊宣誓:
“从今天起,欧阳冰便是我的好兄弟,你们谁要敢再欺负他,我拔了你们的牙!”
没人敢吭声,只能灰溜溜地逃走。
“你不用感谢我,瞧我瞳色就知道,我与你一样不是汉人……哦,对了,我叫纳兰元术,以后他们要是再敢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
纳兰氏是大夏王族,大夏与大燕有着百年恩怨,黄山书院却敢收他作学生,可见儒宗的包容。
纳兰元术也个渴望靠知识改变战争的热血少年。
有了纳兰元术的照护,再也没人再敢来欺负欧阳冰雁。
纳兰元术性格豪爽,有酒有肉绝不会少了欧阳冰雁一口,至于报答么,就是让欧阳冰雁帮他罚抄作业。
渐渐,二人成了最要好的同窗密友。M.biQuge.biZ
“欧阳冰,你说你要是个女人该多好?不过瞧你这身段儿容貌,还有身上的气味儿,好几次我都认为你是个女人。”
“我才不愿意做女人呢。我要是女人,可能连书院的门槛儿都跨不进……”
女人本就是战乱时代的悲歌,何况她还是个西域女人。
春去秋来,年复一年。
琴棋书画,君子六艺,欧阳冰雁刻苦学习,不敢有一丝松懈,在同期中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然,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女人的风情也逐渐彰显,比起刚入学时的寡瘦模样,她已变得亭亭玉立,貌若水仙,肤如凝脂,扮起男人来愈加痛苦。
随着改变的还不仅是身体,更有情窦初开的懵懂。上课时盯着魏瀛洲,下课时想着魏瀛洲,就连梦里也总是他那玉树临风的身影。
魏瀛洲实在太优秀,太完美了,才能,相貌,武力,剑法,什么都是第一,要且领先同窗太多太多,他作为一个学生,名誉甚至比书院中大部分老师都高。
这个白衣少年,优秀到除了刘博均之外,没有任何朋友。
但欧阳冰雁知道,他绝不是个高傲之人,那个初次见面便愿意赠送五十两银子,满口之乎者也的白衣少年,定是个热心肠。
“魏瀛洲,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是欧阳冰。”这是自入书院一年来,欧阳冰雁第一次鼓起勇气上前交流。
她本以为他会记得,谁料他却轻轻一句:“不记得了。”
魏瀛洲就是这样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能与他对上话的同学屈指可数。
这无疑是一盆冷水,浇灭了欧阳冰雁的激情,“我们以前在雍凉见过,我还要偷你的银子来着,你给了我半只烤兔,还给了我五十两银子,就一点印象都没了么?”
魏瀛洲沉默了片刻,缓缓将手掌呈现在欧阳冰雁面前,轻吐一句话:“那就还钱。”
“呃……我暂时没有银子,不过……若不是当初受了你的恩惠,我也不会来到中州,我还欠你一句谢谢。”
“不用客气。”
魏瀛洲要走,欧阳冰雁又超过了他,幽幽蓝瞳无比真挚,怀春羞涩:“魏瀛洲,我想……我想告诉你——”
魏瀛洲冷冷一句:“我对男人没兴趣。”
这时,欧阳冰雁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男人”。
若表明自己的心意,那就必须变成女人,可一旦恢复女儿身,她就得永远离开书院。
她自己或许不知道,爱而不得的抉择才刚刚开始。
花开花落,又是一年。
这一年,大事发生,亦是欧阳冰雁命途中最大的转折点。
西凉王李太冲,率领大军挺进西域,一路攻城拔寨,屠城烧杀,西域小国难挡铁骑,陆陆续续灭亡。
楼兰故乡,成了她心中最牵挂的东西。
可那又如何呢?弱肉强食本就是当世法则。
十六岁的欧阳冰雁,这时才意识到,整日骑马射箭,琴棋书画根本什么也改变不了。
而正当她愁苦无奈之时,一日下豫州城采购,偶然从一个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一群将要被卖进青楼的少女。
她本想放女人们离开,可乱世红颜又何去何从?
她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既然乱世红颜如斗米,何不红颜乱世求生存?
她收下了这群女人,不再寄宿书院,白天在书院学习,晚上则借口零工,将从书院里学到的技艺传授于女人。
才女娇娥,向来是最受达官贵人青睐的,她带着女人们先是游走各大客栈卖唱,再后来有了自己的乐坊,再后来,再后来,再后来,一座名为“孔雀楼”的青倌在豫州城中赫然诞生。
望着楼中酒醉情迷的非富即贵,欧阳冰雁第一次体验到了权力的滋味,如今她只要一声令下,女人们便有办法让这些权贵拜倒在石榴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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