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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实在无礼,挽笙也没了好脾气,低头却对上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好像地狱中的厉鬼,恶狠狠的盯着她。
挽笙吓了一跳,不知道他的恨意从何而来,无措的站在原地。
“诶,有馒头!”突然,天上落下几个馒头,那些原本围在挽笙脚边的人一下子就散开,连滚带爬的去抢几个馒头。
“快走!”
挽笙被人拉住手腕,她见是刚刚那个小贼,是想救她,便没挣脱,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刚刚那群人,正为了几个馒头,抢的头破血流,拿出拼命的架势。
挽笙承认,自己的确被吓到了,这个地方太可怕了,也就是她胆子比寻常的世家娘子胆大,若是换了阳春之类的,恐怕已经吓哭了。
她被小贼拉到了街角,那小贼瞧她一副被吓得失了魂的模样,语气温和的开口:“公子,您还是别来这种地方了。”
挽笙瞧他说话像个正常人,便问他:“小贼,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啊?”
“你叫我阿锦吧,锦绣前程的锦,我也不想做贼的。”那小孩低下头,有几分无奈,“这些都是逃难的灾民,近些年,起了太多战事。百姓流离失所,朝廷也不肯管管他们,他们便一路逃到了鹿城。”
“可…这里离京城这么近,怎么会逃到这来?”
“公子,您可知,再往北面的那几座城池的地方官,都是程家的几位兄弟。而程老爷的小女儿,前些日子被圣上赐死了,还是由于她照看公主不利。程老爷没了外孙还痛失爱女,实在不满圣上,便起了战事。”阿锦道,“您也知道,再往内就是京城了。是肯定不允许这些难民进去的,所以四面八方的难民都只能止步于鹿城了。”
挽笙心下了然,面色却有了几分沉重。
见她不说话了,阿锦又道:“我瞧您钱袋里都是碎银,想来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今日是我对不住您,引您来了这样的地方。您以后离着远些,就安全多了。”
挽笙不知那么些不够住店的碎银,加上这身普通的衣裳,这家伙是怎么瞧出来她富贵的,但还是开口:“阿锦,我其实是去凤阳城投奔我家亲戚的,身上也就那么点盘缠了。现如今都给你了。”
听她这样一说,阿锦的眼神闪烁,他不想把钱还给挽笙。
瞧他那副样子,挽笙忙解释道:“我知道你家困难,我没想找你要回财物的,只是,我忙着赶路,也很久没吃饭了。你…还有馒头吗?”
闻言,阿锦放下心来,点点头,从衣袋里拿出被油纸包好的点心:“公子,这是我买给我妹妹的点心,您吃点心吧,比馒头好吃多了。还有,这是我家的井水,就留给您了,我还得回家给我阿父阿母送吃的,就不和您多说了。”
他说着,解下腰间的竹筒,一并递给挽笙,还嘱咐道:“您就在这吃吧,这里暂时没人,吃完了赶紧离开就好。”
“好。”挽笙见他离开,背靠着墙,吃了起来。
之前温瑜给她买的秦安城城西的糕点,那么精致高雅,她都觉得食之无味。而现在这么普通的点心,她竟然觉得好吃。果然是饿了两顿,见了那些人哄抢馒头,明白粮食来之不易了。
她吃着点心,脑海里又浮现出刚刚那些跪在她脚边的人,感觉心情格外复杂。
从前她以为,那个站在寒风里浑身湿透,即便冷的发抖还要为她撑伞的小厮就算是可怜了。
可她那时所见毕竟太少,于她而言,贵为尚书嫡女,自小养尊处优,交往的皆是家世显赫的世家嫡子,嫡女。便是那些同样称得上是“世家公子、小姐”的庶子庶女们,在他们面前都是卑躬屈膝的。
别说那些伺候主子们的丫鬟家仆,身份低微,可随意由人打杀。可抛开这些,于万千世人而言,他们也算不得劳苦,至少伺候着高门大户里的主子们,那些贴身的丫鬟侍从,往往还能穿金戴银,吃穿不愁,即便是粗使的丫鬟,跑腿的小厮也能吃饱穿暖。
如今到了鹿城,她才见到了,更底层的百姓,他们有的为生计奔波,终日劳苦,仍食不果腹,有的为几两碎银,卖儿卖女。
她自幼没为银钱担心过,也没见过铜钱的样子,可如今她却知道那三文铜币买到的白面馒头,值得有人争得头破血流。
她从前用旧的首饰上掉落下的几粒珍珠,就能买断这些人的一生。甚至她从前几乎未曾有过什么旧首饰,只因她月月都会收到新的珠钗玉石。
原来,这世间的三六九等,分得比她想的还要清,似乎每一阶级间都有无可跨越的鸿沟。若非家中遭遇变故,她大概此生都不会知晓这些人间疾苦。
她这才懂得为官者,为君者之重要,身居高位者,若圣明贤德,则天下太平,若昏庸无道,Ze民不聊生。他们一念之间的抉择,便可决定那么多人的生死。她虽不懂政事,却也自幼听夫子和师父说,圣上是治国有方的明君,而眼前这些流民,这一路上的兵荒马乱,便是他的治国有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