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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华出了怀安府往东走,未走出二三里地,便见拐角处有一父女在争吵,斜眼一瞟,原是老熟人,钱东家和他的女儿钱婷婷。
钱东家是个极其抠唆的人,早些年与周家并未什么差别,但一直奉行不花钱就是赚钱的目的,不愿意扩大自家的茶园,连采茶工人也只请了自家的亲戚,这些年虽存了许多银子,却仍未有大的事业,这样的家庭并不在姚华的狩猎范围,便趁着月色,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不料,那闺女钱婷婷却是个不看气氛的人,见到姚华,就轻易的放弃了与其父亲争吵,向姚华这里跑来。
与她的父亲不同,钱婷婷是个极为豪爽的女子,零花钱虽是同类女子中最少的,但为朋友付出却是极为愿意的,最是一根藤上长出了另一个别样的瓜。虽然这一切也让钱婷婷看起来更可怜了。
“姚兄,你这是去哪儿,赶这么急?”为人豪爽,言行也是豪爽的一派。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姚华躲着这父女不仅仅是因为未来没利可图,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他已经贪了许多钱婷婷的小便宜。
听到这人喊自己,姚华只得停了脚步,回过身装作寻找声音的来源,晃了一会儿脑袋,才恍然大悟似的看见钱婷婷,说道,“原来是婷婷啊,我这正回家呢,你怎么也还没归家?”
钱婷婷指了指斜对角的一座破烂宅子,说道,“那就是我的家啊,要去坐一会儿吗?我给你沏茶喝。”
谁要你的茶喝,肯定又是一套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茶杯,姚华心里虽是这等嫌弃的想着,面上不得不做出一副柔和的样子,拱手说道,“不劳费心了,这么晚了,我今天便先回去了,改天再来登门拜访。”
后面的钱父正要将婷婷强行拉回去,听到姚华说改日再来,便觉得这年轻人十分上道,不会浪费自家的糕点了,便上前说道,“那就不远送了,姚公子。”说着便拉着婷婷回去,也不顾女儿想要再与姚华说说话的想法。
姚华走后不久,这地方又走过另一个人,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从东郊归来的思明,独自一人,也未乘车,步行归来。
明月当空,照的前路越发的亮堂起来,路上的行人渐渐稀疏,钱家父女吵架吵得够了,也回了家。思明从东郊归来,比昨天快活了些,连带着路两旁的水沟都变得可爱了起来,兴许明天就能见到她了。
夜半时分,从西北山上出来的人,果然应约而至。与昨天自黑夜里来,归到黑夜里去的铭怡不同,这人手持一个灯笼,穿着一身华丽的衣裳,大摇大摆的敲开了思明的大门。
而这人还算得上一个老熟人,至少是个曾经相处过一段时间的人,正是方勇,一身绸缎衣裳,比以前阔气了不少,连头发也新换了一个样式,显得贵气了许多。
初看时,思明还并未认出此人来,看那人咧嘴一笑,才知道是他,不由得皱了眉说道,“这是把自己卖了个好价钱了吗?”
方勇也并未恼怒,侧身进了屋,拱手说道,“以后还请王公子多多关照。”
哼了一声,思明并未接话,转身回了院子。方勇将大门关上以后,也跟着思明的脚步进了院子,看见满地狼藉,又难得露出了鄙夷的脸色,仅只一瞬,便回头谄媚的对着思明说道,“王公子,别来无恙。”
思明原以为会是梁怀安过来,却不料竟是个小伙计,心里自然有些不爽,又是梁恬旧时的跟班,这卖主求荣的行迹更让思明觉得可憎,当即对这来人并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悦的说道,“西北这是没人了吗?派一个跑腿的过来。”
不羞不恼,方勇又躬身说道,“我来便足够了。”
好一个伶牙俐齿,若是别的场合也算的上不卑不亢。这真让肖建给说着了,这人是个毒牙,用的好了,是个对外的利器,用的坏了,便是个害人的毒牙。
思明也不想与这人逞口舌之利,说道,“我倒要看看,你来怎么就足够了。”
方勇从怀里取出一张信封,递给思明,随后说道,“老太爷说了,这信上的事,王公子做成一件,便能与三姑娘更进一步。若是都齐全了,三姑娘高兴了,自然会再与公子团圆。”
思明收过信封,皱眉问道,“她人呢?”
“在家里呢,外面舟车劳顿的。”显然是有备而来,黑的也打算说成白的。
思明将信纸丢在一旁,说道,“让她来见我,不然这信上的事一件都成不了。”
“她要能来,也不烦我来传话了。”仿佛真是梁恬的主意似的。
关心则乱,思明到底自乱了阵脚,略一皱眉问道,“她受伤了?”这一点马脚,倒已足够,方勇轻轻点了点头,说道,“王公子既然清楚,也不用我多说了。”
她到底还是因为自己受了伤,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她一个人去山上,本就十分危险,又没有任何的护身之术,身边只有一个自顾不暇的全贵儿,如果她真的命丧那里,思明不敢再想,收了信纸说道,“等第一件事完了,让我去见见她。”
方勇显得有些为难,说道,“等我禀明了老太爷,再来回王公子。”
“你不必再来了,将信送到碧华阁里就行了。”
“知道了。”方勇说完,便回头走了。
思明将信纸收了起来,并未拆开,又去厢房里搬了一坛酒,拿了两只碗出来,各自斟满,自拿了一碗来喝,喝完又去拿另一只碗,却被一人抢先拿去喝了。
抬头一看,那人却是施丛武,思明自嘲的笑道,“原来是你。”
“不是我,还会是谁,看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就算人姑娘喜欢你,也不会再回来了。”施丛武提了衣摆,也坐在凳子上,嫌弃的对思明说道。
“让兄见笑了。”思明又自倒了一碗酒,笑着说道。
只是悲伤的人,原本就没有多少理智,三杯的酒量,非要喝了个两碗,话音未落,思明已随着那酒碗跌落在桌上,趴着睡了起来,当真是个利于睡觉的好东西。
施丛武看着这逞强的人,也给自己倒了一碗清酒来喝,一碗未尽兴,又再来了一碗,五碗过后,才一手提起思明,丢在了睡房里,自己也去睡了。
酒后乱性,本是与思明无缘的事,却偏偏有好事者,将人送到了一个破落户的床上。
清晨,刺眼的阳光,从破碎的窗户爬了进来,正是中秋将至的天气,阵阵凉风吹过,倒也不热。思明醒时,只觉得头胀口渴,便爬起来去找些水喝,看了看满地狼藉,也该动手了,等到她回来时,住成这样可不行。
思明起身脱了外衣,拿了毛巾,正准备去外面打一盆水洗漱,余光里,突然发现屋里有一些异样,此时,床上也极为配合的响起了一声轻轻的呻吟。思明转头过去,发现有一个女子正睡在自己床上。看着女子还有些惬意的睡觉,思明的眉头快要皱到一块儿去了。
几乎是一气呵成,思明出了门,直往那厢房里去,一向好好睡在这里的施丛武,却早已不在,伸手去探被窝,还是热的。
“出来!”恼羞成怒也好,手足无措也罢,思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推波助澜的人。
施丛武彷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从思明身后出来,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问道,“哎哟,这是怎么了?昨晚上睡得可还好。”
“好!好什么好!你为什么要放那些人进来,还让他们这么乱搞。”以前便有人说过,思明是个不知恩图报的人,这时竟也应验了,还真是白瞎了丛武尽心的护他周全,当然如果没有丛武特意给那些人开了后门,这一事也便成立了。
“又伤不到你,我自然没有拦着的必要,那女人可还好使?”本是个在山上呆了五年的和尚,也不知道在哪里学的浑话,竟用的十分顺溜。
思明没再扯下去,说到底还是自己独来独往的祸事,又喝了酒,有人进来了,竟没有一点察觉。回了屋里,去柜子里找了件宽大的衣裳,盖在那女人的身上,自己去洗脸去了。
没过多久,屋子里传来一声女人的惊讶声,接着是叮叮咚咚的脚步声,思明转身,正好看见那女子一袭红衣出现,就这么阴魂不散。
那女子也是一惊,再看了看自己身上,又用手中的衣裳遮了下自己,问道,“是你去救了我?”
“不是。”
那女子不信,又再问道,“那我怎么在这破庙子里,你又在这外面。”
破庙子?刚才真不应该手软,丢去山里喂野狗才是最上策。思明拧干了毛巾,转身对女子说道,“你要没事了,就自己回章城去,剩下的银两正好做你的盘缠钱,不过我劝你也去找人押押镖。”
那女子未听出思明的讽刺话来,说道,“我自己知道回去,不过回去路上就不揽活了,百兽堂不抢自己人的饭碗。”
思明皱眉说道,“我是说,找别人来保护一下你自己,免得再被人半路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