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推荐:团宠四岁半,但仙家掌门 捉妖 让你修仙建宗门,核武威慑什么鬼 末法时代的尸解仙 飞沙江湖谁来歌 模拟:我的家境无限提升 疯批师叔她杀疯了,全宗火葬场! 三岁半修仙,洗白系统早来五百年
老人掀开被子,却见双腿齐膝而断,他摊了摊手无奈说道:“我对你没有恶意的,只是防备过度而已,我也有自己的苦衷,小哥可愿听我一言?”
陆遥哼了一声收了所有手段,“希望你实话实说,不要再搞七搞八。”
“那是自然。”老人点点头,“我曾经是练气巅峰的修为,两年前与人争斗受了重伤,经脉尽废双腿被断,本不想拖累别人寻个痛快,奈何膝下只有一个孙女……你知道她是女孩吧?”
陆遥点了点头。
老人接着道:“我有家传《育灵诀》一本,乃是豢养灵虫的奇书,可惜一家人资质低劣,未有修得小成的,我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续命奇法,便是将水蛭王吞入腹内压至丹田进行炼化,若成便可吞噬天地灵气或妖兽血肉炼化续命,却不料那水蛭王太过强大,无法炼化,它竟开始吞噬我的真元,将我的修为从练气巅峰打至练气七层,我便吞了无数灵药也无济于事,那水蛭王倒是偶尔也反哺一些灵力护住我的心脉,使我死又死不了活也活不得,如今油尽灯枯也没有几天日子了,就想找个人托付一下苗苗,不过这人首先得品行端正,还得手段高强,却是有些难办哪。”
陆遥嗤笑一声:“老人家要求够高的,这种条件最起码也得是筑基修士吧。”
“是啊。”
“你觉得筑基修士能跟禾苗有交集吗?你家一年到头也不一定有个外人来吧?”
“对呀,所以不就看上你了,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我是倒霉催的,贪心作怪。”
“倒霉不倒霉先看过东西再说,值不值你说了算。”老人说着话递过一枚玉简。
“还有这种事?我要占了便宜就跑呢?”
“我也拦不住你呀,要拦得住现在就逼你们成亲了。”
“你真敢想,成了亲就不能跑了?便宜不是占得更大?”
“你根本就看不上苗苗,我瞧得出来,东西你先过目,若是值得,你应一声照顾苗苗,我就信你,若你背信弃义我也没辙,但等你修为渐高的时候就会道心不稳,到时候修为难得寸进可别怪我。”
“老人家懂得不少吗,我先看看吧。”陆遥接过玉简贴于额头探看一番,“嗯,不错,很全面,对灵虫习性特点介绍很详细,嗯,有些育虫方法很奇特,值得借鉴。”他拿开玉简看了看老人,“为什么不传给你孙女?”
“修为不到学不了太多,我若死了这等重宝也不能放在她身上,没的招来杀身之祸。”
“老人家看得倒是很透彻,这事我应了,不过怎么才算照顾她?我不可能一直把她带在身边的。”
“若是能进入小宗门修炼到筑基期就不错了,实在不行放在你陆家庄有吃有喝不受委屈也行。”
陆遥收起玉简笑道:“老人家这是挤兑我呢?哪至于那么惨?只要她资质不是太差,筑基期却是没什么问题。”
“好!有你这句话就什么都值了,几天内我会打理好一切,告诉苗苗我要离开去治病。”
陆遥有些伤感,他这是不想让禾苗看见自己的死状,其实这在凡人世界是有悖人伦的,不过修真界就这么残酷,二人都不想让禾苗太难过。老人盖好被子半躺在床上长长的吐了口气:“终于了却我的心愿了,三天后我会把水蛭王取出来用特制的罐子封上,记住千万不能交给苗苗,等你将《育灵诀》修炼透彻觉得有把握了再打开祭炼,这是我对你的另外一份谢意。”
“为什么不交给禾苗?”
“她不适合这个。”说完便开始闭目微憩。
等禾苗回来煮好粥伺候老人喝下,两人又该去仙市了,他离开时心情有些黯然,老人为了孙女甘冒奇险忍痛续命,就连死也不让她知道,实在令人敬佩,不过这是老人的选择,陆遥也没能力改变什么,只是觉得心里有点堵得慌。
回到摊位,让禾苗继续摆卖她的灵虫,陆遥则走向翰凌轩。
翰凌轩的门口,六位伙计两侧站立,店面焕然一新,就差披红挂彩了,柜台上符纸符笔一溜排开,两边白纸高高摞起,掌柜的和谭月新都笑脸相迎等着他呢。
“哟,今天有贵客要来呀?”陆遥有些心不在焉。
“可不是吗,您就是今天的贵客!鄙人孙德才,德才兼备的德才,忝为翰凌轩的掌柜,以后还要仰仗陆公子多多关照。”掌柜的笑容可掬态度诚恳。
“哎呦,可不敢当,我哪是什么贵客呀,掌柜的抬举了。”
“您客气,不知您大驾光临要选些什么呀?”
“今日却是要挑些符纸符笔,这白纸么,就先不要了。”今天半天时间用奇门遁甲术赚了四十几枚灵石,对于入宗考核的报名费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原本他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甲马一类的东西十几张能卖出一枚灵石就不错,今天实在是大伙捧场,而且也就是个新鲜劲,等用过之后再跟符篆比较就知道它的局限性了,真正实打实能赚钱的还是符篆,另外自己也需要大量时间来练习画符,一边摆摊一边练习倒是两不耽误。
孙德才微微有些失望,不过更想看看他画符的本事,便笑着伸手想请,“您看都在这里了,由低到高各种档次都有,不过我要向您热烈推荐本店镇店之宝‘玉骨金毫’,您看就是这个。”说着话他从一个精致的玉匣中双手捧出一支符笔,这支笔半尺来长,手指粗细,宝光晶莹,通体竟然是由一根骨头制成的,看上去绝对是一截指骨,可世上哪有半尺长的指骨?
孙德才看出他的疑惑,微笑着解释道:“这指骨据说是远古巨人族的遗蜕,被金丹期大能给炼化缩小了才变成这副模样。”
陆遥吸了口气,缩小了还半尺多长,这只是一截指骨,那巨人得多大个?
“您再看这金毫,您听说过二级妖兽金刺豪猪吧,遇到危险就会把身上一尺多长的利刺全都喷射出去,威力无边,连筑基修士的法器都挡不住,它身上剩下的金色软毛过些日子还可以生长为那种利刺,而这笔端的金毫就是那些软毛了,最是适合灵力灌注,您可以试试。”
真是好东西呀!陆遥早就心动不已了,接过玉笔灌注真元略微一试,笔身上光晕流转异彩纷呈,他哼了一声激发了所剩不多的全部真元,那笔端竟然“嗤”的一声冒出三寸长的毫芒!
“好宝贝!”陆遥真没想到这店里会出现如此极品之物,若说它的材质其实也并不算多珍贵,不过非常契合符笔而已,笔身本就是指骨,不管是巨人还是什么人的,反正是手骨,拿在手里就有浑然一体的感觉,那金豪更是根根通透,画起符来绝对没话说,所谓最实用的就是最好的,目前对陆遥来说这“玉骨金毫”比法宝都值钱!
“孙掌柜报个价吧。”陆遥爱不释手的端详着玉笔。
“五百灵石不二价。”陆遥手一哆嗦差点把笔扔了,讪讪放回玉匣叹了口气:“是我失态了,这东西值这个价,再看看别的吧。”
“怎么您不喜欢这‘玉骨金毫’?”
“喜欢呀,可惜囊中羞涩。”
“喜欢就好。”
“掌柜的您不是消遣我吧?光喜欢有什么用?”
孙掌柜嘿嘿一笑:“您知道什么叫‘试用’吧,您是鄙店的贵客,有权利试用这‘玉骨金毫’。”
陆遥再次长叹一声:“无功不受禄,我可当不起这个贵客。”
“当得,当得。您看这样行不行,以后您把您今天贩卖的那种白纸折的东西交给我们翰凌轩出售怎么样?我们只占一成利,如此一来您就可以不用像今天这样辛苦,还能专心画符多好。”
“嘶!这种主意都能想得出来,孙掌柜还真是德才兼备呀,成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