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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醒来时听到其他声响。”卷翘的睫毛轻颤,如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雅女支不也是女支一类,林朝歌将视线转移到小丫鬟脸上,冷声道;"你和吴林他们……不是一伙儿的”试探问了出口。
"我和谁都不是一伙儿的。”素素的声音又低了下去:“我只是个买来的奴隶”。
林朝歌讶异的在黑暗中寻找起她的脸来,无奈太黑了。
一些贵州喜欢蓄养家奴是不争的事实,北方一些小国部落连年征战,炮火连天中流离失所的人家也变得越来越多,外族私奴买卖有时候只要给一口饭就行,不像买卖汉人一样手续繁多。
“你说你叫素素,你是鲜卑人还是突蕨人”。
她不喜欢屋子里静悄悄的,总会给她一种莫名的压抑感,就行溺水之人想紧紧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本来周围就够黑了,再静下来,就该听着外面的调笑声睡不着了,心也越来越乱。
恐慌不已,心难安。
“都不是,我是胡人。”素素仿佛能感觉到林朝歌的诧异,连忙笑了起来;“你莫紧张,我不会想冒犯你什么的,我是自小就被买进来的丫鬟,十多年过去早已和汉人无疑。”
“那你……”。
“你问题还真多”,一个讥诮的声音从门扉传了进来:."你何不来问我”。
素素吓的站了起来,在她坐着的墙角处,开了一道暗门。
一身白衣的少年走了进来:"能和女人调笑,大概是好的差不多了”。
青灵国、大都
“公子现在被绑走好几日了,我们光坐在这里哪里都去不了,你就不着急公子会出何意外。”竹音阿哲沦为阶下囚,二人一身狼狈卷缩在角落里,恶狠狠怒瞪过去;“有时候我都想剥开看你有没有心”。
阿哲没有说话,对于竹音的责骂,始终不吭声。
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如斯地步,几天之内先是经厉岳云浩二人的不告而别,林朝歌遭诬陷啷当下狱,紧接着没出俩日,林朝歌被劫狱,换为他们二人为阶下囚。瞬时变迁,谁都没有想到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
“不行,我要出去”。
“出去能干嘛,何况我们现在纯属于插翅难逃。”阿哲罕见开了口,点破笼中之鸟的痴人说梦。
“你就不能想办法,我们光坐在这里有什么用。”竹音现在整个人就像一点就炸的爆竹。
“等”。
等一个机会。
被吴林等人不知道带到哪里的林朝歌,在少年出现后便知趣的闭上了嘴,安静如鸡,素素先一步掩没黑暗中。
她不记得这个少年的脸,却记得她的声音,马上威胁扔下她下马的少年,阿其如,这似乎是那个吴林的手下,一个毛都没长齐,天天喊打喊杀人的中二病少年。
“喂,你是哑巴了,一进来你就不说话”。
要忍耐,要温顺,为了早日探听离开这里。林朝歌强忍着自己的仇恨,装作有些迷茫地问出声:“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前面抢了我的马车就罢了,又把我带到哪里来了?”
这个屋子似乎是堆放乐器或杂物什么的屋子,因为太黑,阿其如一路走过来碰到好几样乐器,发出了咚咚嘭嘭的声音。
阿其如也不耐烦于自己走动时发出的怪声,索性盘膝一坐,大大咧咧地跟林朝歌说了自己的身份;“我叫阿其如,我们是邬堡胡人,西北一带的雇佣兵狼团听过没有?”
“……只要给钱,什么都做的那群雇佣兵?”林朝歌撇了撇嘴,不就是一群穷凶恶极、见钱眼开的家伙嘛!反正都是一群莫名其妙的疯子!
“这样说也可以。要我们做事,你就得给钱,但是你给我们钱,我们也不一定就帮你做事。”阿如其似乎很骄傲与自己的身份:“你是我们不需给钱就救回来的人,应该高兴才对!”
高兴个鬼!
“啊,那……那还真是多谢了。”林朝歌憋闷的有些岔气,咳嗽了两声。
“不过黑脸大叔说的没错,你确实是条好汉,肋骨和身上都是伤,居然还能撑着跟我们出来再晕,对了,你为什么被抓去监狱了,是不是强抢民女还是杀人放火?”阿其如凑近几分,瞅了好几眼林朝歌单薄的身子,以及前面月下看美人的场景,满脸狐疑,甚至开始怀疑她强抢民女的时候到底是姑娘家吃亏还是她吃亏。
“不是你想的那回事。”即使在黑暗中林朝歌被那股视线看的恼羞成怒,硬邦邦地说;”我是被诬陷的”。
“哦,反正每个干过的人都会这么说,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是被诬陷的。”阿其如哈哈大笑了起来。
“喂,小子,你今年多大?”林朝歌终于憋不住了,这死小鬼是什么情况。
“十五,怎么了?”阿其如不解。
“哦,我比你大二岁,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老气横秋的语气说话?你家老大这么说话还行”林朝歌冷笑了起来,缠绵心头阴霾瞬间消散。
“再说,我现在这么惨,难道不都是你们害的吗?我若真的有性命之忧,早就死在狱里了,还能撑到你来救?”林朝歌光是一想到自家的计划满盘打乱,就恨得牙痒痒。
“你……你真是不识好歹!”阿其如被林朝歌说的脸色铁青、
“你知道什么叫好歹吗?”
“我艹!要不是首领大说你前面解决过我们的燃眉之急,我真想现在掐死你算了!”阿其如明显还是个孩子,一激就怒,站起来把脚跺的咚咚响。
林朝歌后面从答应阿其如“考虑考虑”以后待遇就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首先,她从一开始住着的那间放乐器的杂物室移到了可以见光的小屋子,屋子虽小,五脏俱全,虽然还是不能随便出屋,但能见到阳光闻到花香听到鸟叫,那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只不过,屋内小几的白瓷花瓶上再也没有人会为了她附庸风雅折上几枝带露垂丝海棠。
其次,邬堡胡人们开始给她上药了,那是一种紫红色的药油,散发着黄连苦味,涂上去的时候十分清凉,但他们很快就拿一种温润的水囊,让她敷在她的肋骨伤处上,清凉便转成了一种火辣,如同能够直接沁入骨头里那般往骨缝里钻去,舒坦的她恨不得长叫几声。
她早就知道一些少数民族的伤药十分有名,这些不停征战的战士们可以不带粮草,不带甲胄,但伤药却是走到哪里带到哪里,所谓杀人放火,不,是居家旅行必备良药。
一直照顾她的依然是那个叫素素的姑娘。从乐器室转到可以视物的屋子她才真正的看到了这个小姑娘长的什么样。
小姑娘身形娇小可人,穿着马褂格子裙,头发微黄,面容清丽,就是俩颊生了几个不大不小的的浅褐色雀斑,离近了看有些唬人却不失其可爱。
“公子可是被我脸上的麻子吓到了。”素素有些难过的摸了摸自己的脸,世人女子皆爱俏,她也不例外,更何况是在 一个她从未见过如此漂亮如天仙的公子面前,越发自惭行愧。
“没有,你是这里专门服侍的人吗?”林朝歌摇头否认,姑娘看久了还挺可爱的。
“嗯,当初若不是这边的管事说我可以留下来服侍患病的主子,我大概就被填了这后院的湖了。”
“所以这里谁得了病都是你服侍吗?”林朝歌好奇地补问了一句。
“我哪有这样的身份。”素素摇了摇头。“我只伺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回:“得了病的姑娘。”
……得了病的姑娘?那不就是……。
这里果然是女支馆吧!不是女支馆也是私/娼聚集的地方!
“你为何会被卖到这种地方呢?”林朝歌叹了口气,“胡人虽然在大周青灵三国不像汉人那样,但至少比其它胡人要过的好一点吧?”
“因为打仗啊。”素素说到这里,神色暗淡,眼睛里也失去了往日色彩:“公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打仗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个小人物,这些问题你应该问什么的大人,而不是我这个一穷二白的草民。”林朝歌莫名有些烦躁。
“也是”。
“你这么跟我说话,你就布不怕我是个坏人。”林朝歌突然起了几分逗弄她的心。
“不会,因为我相信公子是个好人。”素素默默在心里加了一句,长得好看的大多不会骗她一个丑八怪。
“也许我就是个坏人呢!”林朝歌为了掩饰“害怕胡言乱语了起来。“你脸上虽然有疤洞,但毕竟还是个女人。说不定等我好了,就会开始欺负你……”
“不会,我相信公子是好人,就算那样那也没什么,说不定我的主人还会觉得我有点用处了,把我送给你,何况公子生得比我还貌美,我可不相信公子会看是我。”素素并没有露出害怕的样子,反倒调侃起林朝歌的相貌。
……
林朝歌又再度沉默了,她实在是过于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