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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煮酒为谁斟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换亲

作者:戴莫凡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1-01-08 12:18:26直达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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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芝问石可,“那可可,你还记得他们的地址吗?”

    石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就记得叫辛庄,到家的时候我还往那里写了一封信,不知道我是不是记错了地址,那封信给退回来了,上面写着查无此地。”

    石可刚回到父母身边的时候给赵良生他们写了一封信,但她从没有写过信的她地址写得不全,只写了Z城市辛庄村,Z城市那么大,当时也不知道这封信被投放到了哪个区,工作人员也没有尽心核对,直接在上面贴了一张查无此地的小纸条给退回来了,为此收到回信的石可还伤心了很久。

    秀芝唏嘘,“唉~这就是命啊。”

    不知道怎么回事,秀芝越老越认命,尤其是经过的一些往事,回想起来,感觉那就是命中注定的。

    一家人大哭一场,却也只能无奈的接受现实,秀芝既心疼女婿年纪轻轻就送了命,也疼惜闺女一个人带着一窝年幼的孩子艰难,老人心里急,但她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忙,她忙翻开柜子拿出一个小包袱,“英子,娘这里还攒了几个钱,你拿着,给孩子们买点东西吃。”

    王英急忙按住秀芝的手,“娘,我不要,我有钱。”

    秀芝把闺女的手推到一边,“你有什么钱,大勇活着的时候,大勇能挣钱,大勇走了,谁给你挣钱了。”

    “娘,我真有钱。”王英说着把包袱抢过来放到一边,“大勇走后,单位就让我接了班,我现在能挣钱养活孩子。”

    “你上班了呀。”这个结果登时让秀芝心里一松,“那就好。”

    王友元家就住在镇子上,出了胡同口就是一个小集市,接下来的几天,秀芝天天安排王友元去赶集买菜,安慰的话已经说了太多次,她都不知道该再怎么表达对孩子的爱怜,只知道变着花样的给王英娘几个做好吃的。

    年三十,王英不得不回了婆家,虽然大勇已经没了,但作为老石家长媳,还有老石家的四个孩子,是不能在娘家过年的。

    过年一定是要在老宅过得,吃过早饭,瑞成就带着何晓霞和二个孩子过来老宅这边。

    瑞福的生意是越到年根越忙,年底家家都要打扫卫生过新年,一些碍事的东西都清理了出来,这些东西放着也是占地方,能卖两个钱更好,瑞福就用极便宜的价格买下来,分类整理后再卖出去,一个年根下来挣的钱赶上平时二个月的,瑞福可不敢耽误了这个黄金时节,一直干到年二十九才休息。

    瑞福忙归忙,但他的终身大事他还是放到心上的,抽空都要到程丽云那里坐坐,提醒她千万别忘了自己的事。

    在程丽云的眼里,瑞福的要求太高了,你说你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还一直非要找大闺女不可,你觉得大闺女是那么好找的?你又不是小青年,有的是时间挑那年龄相当的,你这一大把年纪的人,要找大闺女可不是件容易事,这年月,农村女孩结婚都早,合适的还没到二十就已经定好了人家,能把闺女留到二十五还没结婚的那都成老闺女了,就是老闺女人家爹娘也不会愿意把闺女嫁给你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现在家里穷说不上媳妇的男青年多了,要是人家不嫌穷,找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人也有可能,二十八九,三十露头的大闺女也有,但除了憨就是傻,这样的瑞福又不要。

    刚开始,程丽云还顾及瑞福的面子,没有把话说那么透,瑞福只要一找她,她就答应着,后来,瑞福来的次数多了,她干脆就敞开天窗说亮话,“老三,婶实话跟你说吧,你要是还说非大闺女不要,那婶是真没办法给你找,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你能看上大闺女,大闺女可不一定能看上你。”

    其实瑞福也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他就是不愿意给人当后爹,瑞福想了想,条件还真不能硍的太死,不然自己到四十也不一定说上媳妇,瑞福挠挠头,“婶,不是大闺女也行,小媳妇也不是不可以,但千万不能有孩子。”

    程丽云懒懒的瞥了瑞福一眼,“行,婶记下了。”

    也算是巧,程丽云答应瑞福没几天还真有这么一家人让她赶上了。

    说起来这事也算冤孽,也是农村陋习下造成的一场悲剧。

    这年月,农村人家都不富,大龄男青年找不到媳妇的比比皆是,时间长了,就催生的一种新的风俗――换亲。

    顾名思义,换亲就是两家都有儿有女,你家的闺女嫁给我家的儿子,我家的闺女嫁给你家的儿子,也有三家互换的,甲娶乙家的闺女,乙娶丙家的闺女,丙再娶甲家的闺女。

    宋思巧有二个哥哥,大哥宋思力,二哥宋思建,家里穷,宋思力眼看眼就要二十七了,还没有说上媳妇,这让宋青书、黄杜鹃两口子急得心淌火,两人商量着,思巧今年二十二了,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实在不行找一个合适的人家,换亲得了。

    风声放出去,还真有人响应,经人介绍,两口子挑中了邻村的谭家,谭家有一子二女,儿子谭建军今年二十六,大女儿谭红梅今年十九,二女儿谭红珠今年十六,之所以选中谭家,宋青书还是为女儿好,虽然是换亲也得为闺女的以后着想,谭家就这一个儿子,以后家里的财产都落到小两口的身上,没人和他们抢,唯一遗憾的就是谭红梅年纪还小,两家商量了,让宋思巧先嫁过去,等谭红梅二十了再嫁过来和宋思力成亲,也就是多等个一年的功夫。

    老一辈的人商量好了,却忽视了小一辈人的想法,宋思巧自小就听父母的话,爹娘说什么就是什么,谭红梅可就不那么想了,她极力反对换亲,尤其是要把她换给一个比她大那么多的男人。

    谭红梅抗议,但反对无效,宋思巧顺利的成了她的大嫂。

    婚礼上,当宋思力知道眼前这个水灵灵的姑娘就是自己未来的媳妇的时候,一颗心顿时激动得跳得乱七八糟的,眼睛也粘在了谭红梅的身上再也转不动圈。

    宋思力的表现让谭红梅愈加反感,本来她就不喜欢这个男人,偏偏他还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不放,这让谭红梅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般恶心。

    她狠狠的瞪了宋思力一眼,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躲了起来。

    结婚是大喜事,即使是换亲,谭建军他爹娘也想把儿子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办起来,所以亲戚朋友都请到了,人多,两口子正忙得焦头烂额呢,大闺女不知道跑哪里躲清闲去了,这老两口能愿意吗?

    谭大娘找了一圈没看见红梅,问在旁边帮忙倒水的二闺女,“红珠,你大姐跑哪去了,家里人都忙死了,她咋一点眼力见都没有呢?”

    红珠惘然的在人群中找了一圈,还真没看见大姐的身影,“不知道啊,刚才还在这呢。”

    谭大娘眉头一皱,“去找找。”话刚说完紧接着又换上一副笑脸,她往前走了两步,亲热的拉住一个老年妇女的手,“哎呀,大嫂子你来了,快屋里坐。”

    谭红梅都后悔了,今天不该打扮的那么漂亮的,早知道她就穿个小破袄,牙不刷脸不洗,头发都不带梳的。

    红梅今天打扮得格外出挑,特意穿上了给过年预备的梅花小袄,小袄做的是最新的款式,在腰线处拿了两个褶,衣服穿起来就不显得那么臃肿,还能显出来腰身,头上梳了两条大辫子,头发留得长,辫梢正好垂在细腰上。

    红梅身高一米六左右,这个身高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高的了,小小的瓜子脸上,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不是双眼皮,鼻子也不是高鼻梁,嘴巴更谈不上是樱桃小嘴,但她的五官组合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漂亮。

    也难怪宋思力转不开眼,虽然他一直没有说上媳妇,但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男青年,不可能不对女人产生幻想,尤其是参加完别人的婚礼,见过别人家的新娘子,更是对自己的另一半产生憧憬和期待。

    今天一见面,他登时被自己未来的媳妇吸引住了,他的媳妇超过他所见过的所有新娘子,宋思力心里仿佛吃了蜜,没想到他去了卫生间的功夫,出来竟然找不到谭红梅的身影了,这让他懊悔不已,心说早知道就憋着了。

    红珠找了一圈才在角落里找到红梅,她忙上前去扯红梅的手,“姐,都要忙死了,你在这干啥来。”

    红梅坐着没动,她蹙着眉头说道:“二妹,你去外边看看,咱嫂子他大哥还在外面不?”

    “咦~”红珠促狭的点点红梅的额头,“见到未来的女婿,你这是不好意思了。”

    “什么不好意思。”红梅一把打开妹妹的手指头,“我是烦,你没看那个人的眼老盯着往看,讨厌死了。”

    红珠不解,她眨眨眼,“那有啥可讨厌的?嘻嘻,等到明年,宋大哥就成我姐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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