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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帆陷入至沉思之中,他心中想到:“天下间再难的事总会有人去做,至于能否成功,那就另当别论。对于营救阿狸一事,紧要之处在于如何将关押阿狸的地方确认。
凌太虚这个人城府极深,他让我见阿狸,定会蒙上眼睛。我们这次的相见之地,没准在见面之后会换至一处地方。即便我将这次的地方设法告知了凤兄,也难保他不会扑空。
凤兄之意,这镇子上都是鬼相门的眼线,他之所以能扮作那个说书人,那个说书人多半已栽在他的手中。否则二人一旦同时出现,定然会让人识破。这个说书人的身份想必也不能用太久,鬼相门时常对切口,他答的牛头不对马嘴,身份便会暴露。由此看来他的处境也令人堪忧。
不过凤兄机智百变,定能够化险为夷。而我要考虑的是如何让对方把阿狸的位置指给凤兄看?”他的眼睛忽然一亮,心中有了主意。
过了片刻功夫,金铃铛换了一身淡粉色衣衫走下楼来。她瞧见萧云帆正用手中的筷子敲击茶碗,皱了皱眉道:“相公,你如今这做派与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倒是越来越像。”
萧云帆看了她一眼,即刻醒悟过来。方才这种举动实在与家财万贯富翁极为不衬。传闻这沈还山的祖上乃是明初巨富沈万三。沈万三的大名,妇孺皆知。沈家有这等泼天的富贵,这位沈老爷才能恣意纵情。养花品竹,吟诗作对,调丝弄管,倚红偎翠。
要真正做个富翁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礼仪谈吐外,萧云帆还有许多功课要做。虽说与沈还山密切的人都是鬼相门的自己人,可这些自己人为了让沈还山的形象更加完美,在关于他的传言上还是花了许多心思。
这种在旁人心里已经生根的人物,若是与传说中相差甚远,难免会让人怀疑。尽管萧云帆心中不喜欢做这富翁,可是一想到鬼相门要自己盗取那赤水帮那件东西的背后,势必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阴谋。这时他就无法说服自己抽身离去,因为对方的每一次阴谋都会让更多无辜之人丧生。
萧云帆不是菩萨,也不是圣人,他有的仅仅是悲悯之心。他很小时,他的师父谢天琊便告诉他,所谓侠者,绝不能恃强凌弱。侠者的根本是仁心。何谓仁心,视众生为至亲,视至亲为众生,一视同仁。
幼年时,他对这些道理的领会也只是懵懂,而今这些道理早已在他心中生根。为了能更接近这真相,他必须得让自己付出。必要之时,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金铃铛道:“相公,方才那人不小心用水泼在我的身上,你的反应似乎不像一个寻常丈夫的态度吧。”萧云帆皱眉道:“我好歹也是人上人,何必与他一般见识。”
金铃铛摇头道:“你错了,你我是夫妻,做妻子的在外面再怎么不对,外人面前,你这丈夫也理当护短。更何况我的确是被人泼了一身的酒水,你非但连脾气都没发,还放那人大摇大摆的走了。你对我如此冷漠,似乎和传闻中的举案齐眉相差甚远。”
沈还山是否对妻子爱护有加,萧云帆自然无从得知。随金铃铛怎么叙说,他都只能选择相信。他方才的态度实在说不过去,只能诡辩道:“莫非刚才那场戏是你故意安排的?其用意就是告诉我,要装,也要装出和你一副如胶似漆的样子?”
金铃铛冷笑道:“我才没这闲心。我只是想告诉你,你若不肯用心去记住我告诉你的每一件事,将来你是要悔到肠子都变青的。”萧云帆点了点头,微笑道:“你说的对,对你这样一位大美人,我这样的态度实在是有问题,一定会有人怀疑我,不是个呆子就是太监。
我既不是呆子,也不是太监。我的确应该对你好一点,至少看在你做的那些菜的面子上。”
金铃铛樱唇含笑道:“你不是要对我好一点,而是要好许多点。”萧云帆道:“那你不是太贪心了些?”金铃铛道:“难道像我这样一个漂亮的爱你的女人不应该得到的更多一些?”
萧云帆点头道:“为什么你说的总是那么有道理?我有时甚至怀疑你不是吃饭菜长大的,而是吃道理长大的。”
金铃铛笑着,笑地更加得意。她扬起眉毛道:“你说对极了,我非但吃了很多道理,而且我此时此刻就是道理。我就是道理,道理就是我。一个聪明的男人若是在漂亮女人面不会装糊涂,那他就是个傻子。”
萧云帆摸了摸胡须道:“有理。一个漂亮的女人若想变的更加聪明,那她最好此时闭嘴。”说着他站起身来,一手拦住金铃铛的腰,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金铃铛不由得羞的满面通红,说道:“你……你没看见这街上有这么多人?”
萧云帆的目光注视着她的眼波,说道:“我的眼里此刻只映照着你,别人我是看不见的。”金铃铛伸手按住他的嘴唇道:“你几时想通了?”萧云帆用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她的手心,她手心发痒,脸颊滚烫起来。美食
他微笑道:“就在刚才,刚才我想通了。许多人都羡慕我有这样的老婆,我若是看不见,我岂非是个瞎子?”金铃铛伸手推着他的胸膛说道:“好了,松手吧。不管你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现在这个样子总是不成体统。”
萧云帆道:“那好,咱们出去走走,不要他们几个相陪。老爷我打算给夫人买些胭脂水粉,不知夫人意下如何?”金铃铛点了点头,乖巧的如同一只鸽子。
萧云帆伸出一只胳膊,与她挽着,二人并肩向客栈外走去。等他走远,曹老二吐了一口浓痰射在地上,啐道:“真是一块好羊肉让狗啃了。”
当萧云帆刚跨出客栈门,一个身穿白纱衣的背影闪过,他就有些心不在焉。与金铃铛走了一圈,复又回去时,才猛然间记起胭脂的事。
二人在一家胭脂水粉铺前驻足。金铃铛一瞧见那胭脂二字,脸色不愉,悻悻道:“相公会这么好心的给我买胭脂?”
萧云帆疑惑道:“为什么你怀疑我的诚意呢?”金铃铛道:“不是我怀疑你的诚意,而是你根本就在骗我。”萧云帆睁大眼睛道:“我,我骗你什么?又怎么骗你了?”金铃铛道:“至少你不是来给我买胭脂的。”
萧云帆道:“为什么这么说?”金铃铛道:“因为方才你和我散步时,已经走过这里一次。那时你若领我进来,我心中便不会怀疑。而你和我绕了一大圈之后,再走进这家铺子就大有问题。”
萧云帆奇道:“这家铺子有什么问题?难道你认识这里的老板?”金铃铛看着他道:“自然不认识。我要说的是你的问题,而非铺子的问题。你一开始讨好我,我就知道你是再哄我开心,因为你根本对胭脂水粉不懂。
我用的胭脂水粉本就极为特别,你是不会不知道的。你和我在一起这些日子,压根就没问过胭脂水粉的事?何以今日会兴冲冲的领我来这里?我若猜的不错,你不过是拿给我买当幌子罢了,实际上你是要给你的那位心上人买吧。”
萧云帆道:“你这醋吃的就莫名其妙了,我的心上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就算知道了我也不会理她。我这人有个毛病,喜新厌旧。我的眼里只有你,心里也只有你,旁人只怕容不下了。”
金铃铛幽幽道:“也许女人天生就是傻的,明知道你说的是鬼话,还是愿意相信。”萧云帆看着她哀怨的神色,心道:“别的女人或许是傻的,若要我萧云帆相信你也是傻的,除非打死我。打不死,绝不信。”
他来胭脂铺的确有目的,不过这目的并非是金铃铛猜想的那样。金铃铛也没想到,萧云帆居然真的是来给他买胭脂的,而且买了很多很多。多到他恨不得将胭脂铺都搬回客栈。
第二日,萧云帆居然一大早就拉着她去买花,午后又与她去买衣服。直到第三日,金铃铛告诉他,凌先生答应让他见阿狸一面。第三日晚上,客栈门外停了一辆板车,车上放着一口乌漆棺材。
赶车的车夫看着他说道:“凌先生吩咐过,请先生睡在棺材里委屈一下。这样你就能见到你想见的人。”萧云帆点了点头,跳进那棺材躺下。之后车夫就将棺盖楔住。
漆黑的棺材之中,萧云帆也不知道这马车究竟从客栈走到了哪里。过了很久,等他睁开眼时,来到一个花园之中。他老远望见凌太虚悠然地坐在一张轮椅上,他身后是一座怪石嶙峋的假山。
萧云帆从棺材中跳出,大声道:“我那小妹子呢?”
凌太虚道:“萧大侠还是稍安勿躁,我既然说了让你见她,你自然会见她。不过……。”萧云帆道:“不过什么?”凌太虚看着天上的星斗说道:“不过今日你见了她之后便不能再见了。至少在你拿到那件东西之前都不可以再与她相见。”
萧云帆一怔大声道:“你当日和我说好,怎地今日要变卦?”凌太虚道:“人在我手中,我自然有权改变条件。”萧云帆道:“我若真的拿到你说的那件东西,到时你又改变条件那我岂非始终被你拿捏?”
凌太虚笑道:“所谓兵不厌诈,你又不是初出茅庐,许多东西应该不用我教你的。你拿到我想要的东西,才有资格和我谈条件。现在,我说什么便是什么。”
萧云帆又怎会想到,凌太虚之所以这么做是想从阿狸的身上学得更多与野兽沟通的本领。他眼中几欲喷出火来,可他仍是得将这火气压住,因为他知道一个浅显的道理:在一个可怕的敌人面前,假装摇尾乞怜不是懦夫,而是为了有朝一日要了这个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