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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来孙大人还是对我的身份有所怀疑啊?怎么我公孙紫阳的名头也是可以冒充的吗?“刘天栋没有回答孙杰的疑问,而是继续装腔作势冷冷的反问了孙杰一句。
孙杰见到公孙紫阳面露不悦,忙摆手连声说道:“不不不,前辈误会在下了,晚辈哪里是怀疑您的身份,方才仅仅是胡乱瞎说罢了,话说回来,如此重要之事,平西王又怎可能不给前辈身份信物呢?晚辈杞人忧天,惹得您不高兴了,惭愧,惭愧。“
”哼,你谨慎行事与否,与我无关,但是,请你记住这样的事情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倘若今后再有人对我之言行有所质疑的话,一切后果便请自负!“假公孙紫阳丝毫没给孙杰面子,用严厉的口气警告道。
如此做有刘天栋自己的道理,因为表面上孙杰绕着弯子说他并非是怀疑信使身份的真假,而只是出于谨慎,可事实上他却不可能没有一点点怀疑。
“就算他说的话是真的,而那个师爷,孙杰手下人一干人等,以及今后还会出现的各色人物,难道都不会质疑我吗?因此,我必须尽快立威,必要的时候杀鸡儆猴,同时,最关键的想办法弄到一个真的身份来,才算是暂时有所保障。”与此同时,刘天栋还在脑子里飞快地算计着。
再看孙杰,似乎是被刘天栋这个冒牌货的威胁刺激到了,赶忙起身施礼,接着又是一通解释,要掌门千万别误会,他真的是无心之言,并且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否则他将第一个站出来。
“算了!世子的用意我能理解,我也并非小肚鸡肠之辈,此事便不再提,等见到孙将军之时,我也一定会将平西王信物拿出的。”火候差不多了,刘天栋顺势下台阶的说道,语气也缓和了不少。
接下来,免不了是孙杰又陪着刘天栋一起用了一顿极为丰盛的早饭。只是,自打那以后刘天栋就一直没再见过那个师爷,这着实是个怪事儿。
在平南城足足休息了三天,刘天栋终于养足了精神,恢复了体力,三天里几乎每顿饭都有孙杰相陪,一个世子表现的十分恭敬,刘天栋有了一种被人捧上天的感觉,不过,他也清楚,一个问题暂时解决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又是新的更棘手的麻烦。因为,他迟早要去见孙延龄,到时就必须要拿出吴三桂的所谓的信物,而自己编的谎言也将在那个时候被彻底戳穿。所以,尽管整日整夜都是好吃好喝的被养着,但内心之中的焦虑却更是让人难受,必须要尽快想到对策才好。
另外,说起孙杰来也是有些奇怪,那便是,刘天栋不提去见孙延龄的事是因为压根儿手里没有什么信物,他也根本不是什么特使,而关键是孙杰也不再提,就好像根本不着急、不催促或者不在意这件事似的。只是与刘天栋谈了谈一些平南的风土人情,绝口不提去见他老爹的事情,仿佛两个老友在悠哉闲聊打发时光似的。
“难道他是被我之前的行事方式吓着了,而不敢提要求,而等我自己去提吗?还是这背后又有什么古怪?”孙杰的表现反倒是令刘天栋更加惴惴不安起来。
就这样又过了两天,距离刘天栋以特使身份到平南县已经整整五天了,一切还是风平浪静。这天一早,按照惯例,孙杰一定会出现给公孙掌门请安,然后陪着去吃早饭,可今天他却没有来,刘天栋有些茫然,便问了门外伺候的仆人。孙府的下人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刘天栋尽管心里有些犯嘀咕,然而,突然脑子一转,心说“不如利用这个机会干脆溜出孙府,借口就说上街上转转,也许有可能逃离了这里也说不定。”
主意已定,他干脆连早饭也没吃,便往外走,谁知孙府的下人们竟然没有一个人阻拦,只是有个孙府的管家问了句“您老去哪儿,要不要小的陪着?”别的并不敢多问,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腿脚迈出孙家大门的一刻,刘天栋心中一阵狂喜,想不到得来全不费功夫,原本以为离开孙杰的掌控一定会有诸多麻烦,甚至可能孙杰也会出现阻拦,可是不仅没有那些麻烦,反而自己竟然堂而皇之的就这么出来了!
然而在街胡乱又走了一会儿后,刘天栋就发现事情远非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孙杰手下尽管没有直接阻拦或者干预,但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能明显的感觉到被人关照了,始终在离刘天栋不远的距离,都会有两三个家伙探头探脑,刘天栋走他们也走,刘天栋停下他们也会停下,好笑的是这些家伙跟踪的手段太蹩脚了,完全成了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了!
“被这些讨厌的家伙跟着,难道原路返回孙府吗?那不等于什么都没做,毫无意义了吗?可是在被监视之下又能去哪里呢?”
“嗯,该去哪里呢?去哪里……去……对!”一筹莫展之时,突然间刘天栋觉得自己想到了一个地方,虽然那个地方是黑是白无法判断,但至少以现有的信息却可以去试一试,也许会有所收获,也不算白忙活一次。
那便是慕容晖当日和他提到的何家老店。
想找到何家老店其实很简单,平南本就不大,打听下就行了,只是还要把那几个盯梢的家伙甩掉才好。刘天栋一扭头,正好看到旁边有家剃头铺,眼珠一转有了办法,于是,昂首挺胸进了店铺。
这里还要交代一下,刚到平南时,刘天栋身上穿的苗人衣服早已又脏又破了,后来被孙杰奉为上宾,那身破旧衣服自然不可能再穿,如今的他自然也是一身绫罗绸缎衣着光鲜了,唯独是那惹人眼神的这一头三七分头发型,让刘天栋显得特别与众不同。所以,他必须来个改头换面入乡随俗,才能更好的掩护自己……
临近中午时分,烈日炎炎的平南老街上只有寥寥行人拖着懒散的步伐游逛着,更多的人选择在这个时候或是呆在室内,或是大树荫下来躲避日头,这时,一个身着灰白色布衫的年轻人出现在街道上,一边不紧不慢的走,一边左右看着,动作很随意,却又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不时地,他还用手擦着光亮的脑门上渗出的汗珠。
而这个人,正是已经完全换了装扮的刘天栋。
“就是这里了!”在一家极不起眼的小店门外他停下了脚步。
这家店铺实在小的可怜,矮矮的只有一层,门窗上本来应该有的红漆都已经变得斑驳不堪,尽管小店门前的幌子因为日晒风吹早已变成了破布条,但上面的字迹刘天却是分辨得出“何家老店”四个用楷书书写的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