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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拉利已经算好的了,那第二辆超跑,已然刹不住车,直接撞进沟里。
第一次交锋,四辆超跑不仅完败,还有一辆车受伤。
第二次交锋,完败的同时,四车全伤!
刺耳的摩擦声,充斥在双耳,三辆车全都停了下来。
吴建脑海里轰鸣作响,已经毫无思绪。
而第二辆车,更是冒着青烟,两个青年艰难的爬了出来。
好一会,砰然一声,吓得所有人心神都是一颤。
却是吴建双目赤红,怒拍方向盘。
五菱荣光早已不见踪影,乡野土路上,几个青年都灰头土脸。
“吴……吴少……要不……饶他一命?那就是个疯子……”
跟着吴建时间久了。赵雄多少也摸准了吴建脾气。被打了脸,反向拍马屁,其实也能化解吴建心中怒火。
吴建血眸扫来,吓得赵雄脸都绿了。
得!看来在自己引以为傲的车技上输给了别人,还是一五菱荣光,让平日里百试不爽的伎俩都落空了。
但若是作为专业狗腿。还是跟着吴建混了多年的资深狗腿,赵雄压箱底的招式可还是有两个的。
灵机一动,赵雄连忙话锋一转,“吴……吴少,还是正事要紧!您别忘了,咱此来的目的。可是英雄救美啊!”
果不其然,吴建脸色这才好转。
他们这次从姑苏大老远跑来,就是得到了一个女人的消息,那女人,可是吴建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
掏出一根烟,点上,吴建却是发现自己双手竟然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这时,几个青年也都下了车,来到法拉利跟前,大气都不敢喘。
猛吸一口烟,吴建冷声道,“都特娘滴给我听好了,回了姑苏,谁要是胆敢把这件事说出去,我吴建跟他没完!”
几个青年连忙点头,却依旧是不敢吭声。
这些人只是富二代罢了,可吴建,可是姑苏吴家的少爷,真正的世族子弟。
他们都知道,吴建这次是动了真怒了。打死他们,都不敢把今天这事儿给传出去。
几个富二代就这么傻愣愣的站在那等吴建抽完烟,便是那俩从第二辆超跑里钻出来的人连身上擦伤都不敢看,咬牙忍疼。
掐灭烟,吴建这才气消了一些。
他冷声问道,“都给老子记住那面包车的车牌了吧?”
所有人大眼瞪小眼,目光最后都落在了赵雄身上。他们都在后方,但赵雄可是一直在最前线的,看的最真切才对。
可赵雄,脸又绿了,菊花一紧,跟被人戴了绿帽子似的。
“艹!”
吴建大骂一声,“行车记录仪呢!一定拍下来了,给老子看看!老子跟他没完!”
几个人又是大眼瞪小眼,再次看向赵雄。
赵雄差点就给跪了,好半会才说道,“吴……吴、吴少,咱……咱这是跑车,一、一般人都不敢碰瓷,所以……”
气氛,瞬间变得既尴尬又阴冷。
“艹!”
吴建好一会,才憋出这么一个字来。
气氛,瞬间变得尴尬多于阴冷了。
包括吴建在内,脑海中都浮现出那神车五菱荣光最后一记漂移甩尾的样子。
那堪堪避过擦碰的角度,那稳准狠拿捏到法拉利前行轨迹的静心计算……
吴建想了无数遍,别说在生死攸关时刻了,便是自己练习,他都做不到这种地步!
无形中,明明是意气风发来把妹的吴建。对飚车竟然有了一丝阴影。
……
“山还是那山,路还是那路,只是人……不再是那人了啊。”
在九曲回肠的山路上悠然前行,叶冲追忆往昔。
飚车,对叶冲来说只是一个小插曲。就像万窟山赴死之行一样,在明知必死之前,让肾上腺素澎湃一次,才不枉此生。而这一次,在重回姑苏的路途中,能澎湃一次,也变得不那么忧伤。
“半山腰这个地方,十三年前有一处土屋的。我记得……当时还在这过了一夜。”
叶冲笑,“要不是那土屋,我怕是挨不过那个冬天,更走不到云海了。”
而现在,那个地方已经成了废墟。
十三年,已能沧海桑田,便是连一块瓦砾都不会留下。可叶冲还是停下车,走到了土屋原来所在的地方。
驻足,凝望,沉默无言。
唯有山风,清凉拂过,让树叶摇曳,让青草曼舞。
“谢谢。”
叶冲幽然致谢。
既然没了土屋。便向山、向草、向风……致谢。
十三年前不归路,十三年后是归途,谢谢这一方天地,还在这里,等待他叶冲的到来。
上车,起火。继续。
启程。
绕过山丘,眼前顿时豁然开朗。
叶冲心里,也晴朗了许多。
世间万物,总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沧海桑田,叶冲心里早有准备。
可这山丘的另一侧。却是跟叶冲的记忆,完美切合,没什么变化。
视野所及,山林之外,便是山路的尽头,有着一座小镇。
要说变化。便是那小镇比以前大了许多,房屋也高了许多。
人,也老了许多吧?
叶冲心里想着,却是不着急,慢慢开车。
十三年前走的很慢,是因为冷、饿、徒步。
现在前行的慢。却只是因为叶冲不想走的太快罢了。
更是因为,那座小镇中,有一个善良的老人,十三年前曾给过他善意。
他怕时光飞逝,老人不再,他怕自己不能以善意还善意。
半小时后。叶冲从第四家住户中走了出来,沉重的心情也变得愈发愉悦。
前三家住户,都是新搬来小镇的,并不知道小镇的事情。
看着这跟以前大变样的城镇,叶冲还以为再也难找到那位老人。好在,老天爷眷顾。这第四家住户,是土生土长的小镇人,记忆深刻。
甚至还记得,十三年前有个小乞丐,曾路过小镇。
叶冲倒是没说自己便是那小乞丐。
老人,还活着。
从车上取出几盒营养品。叶冲向街头走去。
脑海中,亦是浮现出十三年的场景。
十三年前的那场大雪,下了几天几夜,是南方罕见的大雪,听说当年江州不少地方都闹了雪灾,死伤不少。
一身夏天装的叶冲。在那种天气里能活下来,真的算是奇迹。
当年,那位老人就在街边卖水果。大冬天的卖水果,还是大雪纷飞的季节,生意如此惨淡,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也不用想。
因为当年,叶冲站在街角,看着那位裹着破棉袄的老人,守着落满雪凌的水果摊,看了很久。
有多久?叶冲想,起码得有半小时。
当时,他已经饿了一整天。别说冰凉的水果,便是冰激凌,叶冲也能吃的下去。
这半小时里,整条街道,除了他跟那老人,根本没第三人出现。
十岁的叶冲。就这么看着。吃不着,就看,看看又不犯法,看看也能解馋,就是越看越饿。
半小时后,叶冲心生一计。走了过去。
“老奶奶,请问去姑苏的路怎么走啊?”
声音稚嫩,叶冲灵动的眼眸却闪着狡黠。
他只是搭个话罢了,接下来的戏码他都想好了。
问个路,然后闲聊,再帮老人卖水果。这样。老人啥时候走了,也能给他个水果吃。
“小屁孩,鬼机灵!”
可那老人却是一眼看穿了叶冲的小心思,笑骂一句,便从水果摊上掏出一个苹果,丢给他。
“拿去吃,早点回家。”
眼神满是善意,笑骂更是无比慈祥。
而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叶冲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乞丐时,这位棉袄上布满补丁的老人,却没骂他是乞丐!
叶冲强忍着泪水没哭出来,其实十三年前从姑苏到云海,他只哭了一次。
是李林虎说出一句话的时候。
“你嘛,缺个家。”
狼吞虎咽把苹果吃完,叶冲一点都不觉得冷了,老人怎么撵都没能撵走他。
因为他早就想了,帮忙看水果摊。才能得到水果。
报酬就是水果。
只是计划被打乱,老人先给了他报酬罢了。
但是活,还得接着干。
到最后,老人推着木车离开,叶冲向远处的山丘走去。
不知不觉,叶冲双目竟已湿润。
从往事中走出来。叶冲已经来到街头。打听来的消息是,那老人还在街头,还是那个位置,还是那个水果摊。
也跟当年一样,他在街头,老人在街上。
不过快到转角时,他却是一愣。
拐角处,有四五个青年正在那嘀嘀咕咕,正是跟他飚车完败的那伙人,只是少了那个朝他竖中指的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