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翻过来了</br>
法器和法宝之间的区别,正好也是这个样子的。 ..←,所谓法器,一般情况下,都是能力比较一般,又或者说能力比较简单,不会在使用法器的时候,衍生出太大的变化,但法宝不一样,法宝在使用的时候,能够展现出许多种不同的强大性能,有些时候,一件法宝展示出来,甚至可以收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通俗的说,法宝的效果,其实是和法术是一样的,所有法术所能达到的层次,法宝也能达到,就拿闪电叉来说,如果于初手里的闪电叉,不是一件法器,而是一件法宝的话,那么于初利用这把闪电叉,所使用出来的,就是真正的完整版的法术,当然,现在的他,还未必能够真正驾驭的了闪电叉,但当他能够真正驾驭闪电叉的时候,即使他没有修炼闪电法术,也照样可以使用出完整版的闪电法术了,只不过,那个时候,肯定是在于初的修为,达到了真人境界,甚至上人境界,又或者更高的境界,至于只是眼下这样的境界,先天二重的层次,则还是无法达到的。眼下的境界,即使是他手里的是一件法宝,由于其本身的实力限制,所以能够使用出来的,也只不过普通的威力而已,甚至和眼下的法器相比,其差距也不会太大,毕竟,境界本身的限制,在法宝的使用中还是受到很大的限制的,这种情况,就和于初在后天境界的时候,很难使用秘宝一样,至于法器。则是更加不用说了,但一旦到了先天境界。在使用秘宝,就简单的许多。至于使用法器,虽然依旧不是十分容易的一件事情,但是和原先相比,依旧容易了不少。至于更加强大的法宝使用,和法器相比,使用起来,肯定也会更加困难,毕竟,法宝的层次。还要比法器高了不少,因此对于某些修仙者来说,尤其是实力比较低的修仙者,比如后天境界,真给他一件法宝,还真不一定有法器所能发挥出来的威力强大,甚至给他一件法器,都未必有秘宝所能发挥出来的威力强大,毕竟。其本身的修为,摆在那儿,在使用宝贝的时候,所产生的巨大限制。更是影响着其本人手里,这件宝贝所能发挥出来的真正威力。很多时候,这种威力。可不是随便说说的,相差更是很难捉摸的透。而且不可以以常理忖度,就比如。法器的威力,明显比秘宝强大的多,但对于实力太低的修仙者来说,给他一件法器,他根本使用不出来,以至于在其本人的手里,还不如一件低级的秘宝所能展现出来的威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可以说,法器和法宝,甚至秘宝,其威力都不是完全绝对的,很多时候,都是要受到修仙者本人的实力所影响,而这种影响,在某种情况下,甚至还要占据绝大多数,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甚至终生都无法突破这个障碍,这种情况,并不是不存在。有些时候,对于很多修仙者来说,就比如,一个普通的修仙者,如果因为资质有限,一生也无法突破到先天境界,那么给他一件法宝,或者法器,简直就是浪费,还不如给他一件秘宝,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发挥出更大的威力不说,还可以随便使用,当然,说随便使用,也不是绝对正确,至少和法器或者法宝相比,在使用秘宝的时候,这么一个修仙者,更加不容易遭人觊觎。依旧拿于初来说,当然,现在的于初,乃是在先天境界,但不管是先天境界也好,后天境界也好,怀璧其罪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他的手里,有一件秘宝的话,就比如千影棍,就不太容易遭人觊觎,也不太容易招灾惹祸,但如果他手里的,乃是一件法器闪电叉,拿出来使用并且让人看到了,那就很容易会给自己招灾**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于初来说,使用闪电叉,甚至还不如使用秘宝千影棍。当然,于初本人,在这一点上,始终是有那么一点例外的,毕竟,作为于初本人来说,其本人的仇家,相对而言,实力过于强大,当然,实力过于强大,这也是因为于初本人的实力过分强大的缘故,各种特殊手段加起来,让一般的修仙者不敢随便与他为敌。但如果不是于初的话,换成另外一个修仙者,再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显然就不一样了,而且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于初。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一个一般的修仙者而言,就比如一个普通的先天二重,其对手通常也都是先天二重,先天一重,或者先天三重,至于先天四重的都极为少见,不像是于初这样,既有先天五重,甚至还有炼气士级别的修仙者。当然,这儿依旧要说普通的修仙者,一个普通的先天二重,即使遇到了对手,和对手争斗起来,这个一般的对手,其实力本身和其本人的实力,必然相差不大,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争斗,根本用不着闪电叉这样的宝贝,使用千影棍,基本上就可以战胜对手,至少也是可以和对手相抗衡了。要知道,出头的椽子先烂,在修仙者的世界,也是一样的,如果一个修仙者展现出来的实力太强的话,一旦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那么其和对手战斗起来,被对手击杀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甚至不要说被对手击杀,被杀人抢宝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一个修仙者的实力不足以保护自己的话,适当的藏拙,还是有必要的,过度的高调,只会让这个修仙者被其它修仙者击杀,对于其本人而言,是极度危险的一件事情。而一件法器的存在,让这个修仙者,即使是想要藏拙,都不可能,就拿于初来说,如果其本人的实力不行,遇到先天五重的修仙者,就只有逃亡的份,但由于其本人的手里。有着闪电叉的存在,因此遇到了先天五重的修仙者。于初照样选择与其相抗衡,与其相抗衡的结果。就是将对手击杀。但这种情况下,将对手击杀,却并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很多时候,一个先天二重的修仙者,击杀一个先天五重,不管是在什么时候,都会引来一大批人的觊觎的。这些人一旦觊觎这种事情,对于于初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很多时候,甚至会因为这种事情,导致于初此人,受到极为严重的影响,甚至其本人在这样的影响之下,遭受死亡的袭击。都不是没有可能。
就这,还是于初在遭遇对手的情况下,要知道,于初本人的实力。在同阶的修仙者当中,都算是极为强大的,在这种情况下。遭遇对手的袭击,都有死亡的可能。如果换成其它的修仙者,实力不如于初的人。在和对手遭遇的时候,能够自保只怕都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要知道,这种情况,其实是很容易发生的。一个先天二重的修仙者,击杀一个先天五重的修仙者,即使是你做的在隐蔽,击杀的当时,没有其他人看到,但消息只要是一传扬出去,必然要引起其他人的怀疑,甚至所有人,都会怀疑你,要知道,这种击杀,对于一般的修仙者而言,实在是太离谱了,越阶杀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两者的实力,相差极大的情况下,弱者想要越阶击杀强者,更几乎是一件想都不要想的事情,要知道,一个修仙者,对于一个普通的修仙者而言,想要击杀一个实力比自己强大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困难,这一点,简直根本很难想象的。就拿一个普通的先天一重和一个先天二重相比,就在先天境界来说,先天一重和先天二重之间的实力差距,其实还是最小的,先天一重能够击杀先天二重,其条件也是最为容易的,这种情况下,一个先天一重,想要击杀一个先天二重,即使是这个先天二重,根本没有修炼秘术,属于那种最弱的先天二重,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先天一重,想要击杀对方,显然,只修炼秘术,肯定是不可能的,这种时候,这个先天一重,甚至不要说什么修炼的秘术,只是一套普通的秘术,就算是顶级秘术,比如于初的奔雷闪电拳,都没有那种可能,毕竟,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是有点大,仅仅是一套秘术,是无法弥补这种差距的,就拿当初于初遇到余声来说,那个时候,于初还没有精通顶级秘术,所学会的秘术,只是一套力神拳,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和余声相斗,最终的结果,依旧还是要出动变异符篆,才能击败对手,否则的话,如果只依靠力神拳,不要说力神拳,就算是升级了之后的奔雷闪电拳,在于初的境界,和对方差了那么一层的情况下,也照样不是对方的对手。当然,很明显的,变异符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具有的,因此如果换成其他的先天一重的话,即使对方使用的,乃是顶级秘术,在和这个先天二重争斗的时候,也照样无法击败对手,利用额外的方式弥补的话,如果能够得到一枚普通的五阶符篆,和对手争斗的时候,倒是有可能要大占上风,但想要击杀对手,却依旧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最大可能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对方战斗到一定程度之后,两败俱伤,当然,即使是这个先天一重的修仙者的手里,没有五阶符篆,其本人依靠顶级秘术,和完全没有学习过秘术的先天二重争斗,其最终的结果,照样有可能是两败俱伤,但两败俱伤和两败俱伤之间,却是不一样的,在这个先天一重,只具有顶级秘术,而不具备符篆的情况下,和对手争斗,很有可能自己受的伤还要更重一些。
但如果再加上五阶符篆,那么和对手争斗的话,当然,如果其本人的符篆足够多,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直使用下去,倒是极有可能在自己毫发无损的情况下,击败这个先天二重,但符篆这种东西,价格本来就十分昂贵,对于一般的修仙者而言,又怎么可能拥有那么多的符篆?即使是手里真的有了那么多的符篆,又有几个人肯毫无顾忌的使用,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一个普通的修仙者的手里,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符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修仙者的手里,通产也不过是两三枚,四五枚的符篆,通常最多也不会超过十枚,这么多的符篆,在此人的手里,通常当然也都会留在最为关键的时候使用,这种只能在关键的时候使用的符篆,一旦对上对手的时候,所能发挥出来的威力,却是极为有限的,当然,能够拯救自己与危险之中,倒也是正常的,通常,这种情况下,在这种符篆的使用过程中,都是找准机会,趁对方不防备的时候,突然使用符篆,以期能够将自己所使用的符篆,收到最大的效果,当然,这种效果,到底有多大,就很难说了,不过,如果能够使用多枚符篆,在多种情况下,关键时候使用的话,将对手打压在下风,还是很正常的,所谓一着之失,满盘皆输,在修仙者和修仙者的争斗过程中,这种情况是十分常见的,尤其是两人的实力,彼此之间差不多的情况下,更是十分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两人争斗,突然使出来的符篆,甚至极有可能达到反败为胜的作用。
因此对于这个先天一重的修仙者来说,在没有符篆,只有顶级秘术的情况下,对上一个境界比自己高了一阶的先天二重的修仙者,其最大的可能,就是两败俱伤,但先天一重的所遭受的伤势更重一些。但如果其本人有了符篆的话,虽然依旧是两败俱伤,但结果很有可能就翻过来了。(未完待续。。)